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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J·K·羅琳反對蘇格蘭跨性別反仇恨法:「如果這是犯法,請拘捕我」

招雋寧(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鄭安然(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總監)

 

蘇格蘭為跨性別身份訂立的「反仇恨法」在2024年生效,意味著當地一定要「唱好」跨性別的故事。對法律持反對意見的《哈利波特》小說作者J·K·羅琳 (J. K. Rowling)挺身而出,挑戰法律,並呼籲警方逮捕她。

向來以女權主義者自居的J·K·羅琳挑戰法律,在社交媒體上發表一系列貼文,列出由性罪犯到電視節目主持,並以男性代名詞稱呼他們。她認為「除非我們獲允許稱男人為男人」,否則女性所遇到的困境無法得到解決。

J·K·羅琳似乎看不見立法的好處。他又挑戰蘇格蘭警方拘捕她:「如果我所寫的在新法律下足以構成犯法,我期待回到孕育我的出生地蘇格蘭時受到拘捕。」

英國首相辛偉誠支持J·K·羅琳,認為人不應因「陳述簡單的生物學事實」,而被定罪。可是向來支持蘇格蘭獨立於英國的蘇格蘭首席部長胡姆扎·尤薩夫(Humza Yousaf),則稱對新法例感到自豪,能保護所有人免於仇恨,又稱相信警察能有效執法。

反仇恨法是甚麼?

這個具爭議的反仇恨法早在2021年已通過,用以表示社會不容忍對跨性別者有所偏見,並將之定罪。新法例在仇恨法中加入了跨性別身份:
•   女變男的跨性別人士
•   男變女的跨性別人士
•   所認同的性別,既不屬男又不屬女的人
•   穿著另一性別服飾的人

它的操作一如以往同類的歧視法或仇恨法。基於某一身份,作出被視為威脅或侵犯的舉止行徑,並意圖挑撥對他們仇恨,就會被視作觸犯法律。然而,即使沒有清楚意圖,都已經可以立案起訴。而所謂「某一身份」基本上可以任意僭建的。在原本已有的殘疾、宗教、年齡、性傾向等等身份特徵,立法者在條文中區分了生理性別(biological sex)特徵和自我認同的「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ies),並加入其中。

種族仇恨罪在另一法律之中,並在「威脅或侵犯」之上,設定「羞辱」都算違法。換言之,「樂觀地」說,跨性別(和其他身份特徵的)仇恨罪,比當地的種族仇恨罪門檻算是稍為高一點。

稍一不慎,把男跨女的「女人」稱為男人(misgendering),原則上不屬違法,但卻要視乎舉報或檢控你的人有多樂觀了。就如蘇格蘭的國會議員Siobhian Brown被問到錯稱代名犯法與否,他所言是「……在乎警方去評估……這可被報案和調查,是否犯法就由蘇格蘭警方去決定」

以反仇恨法來「保護」跨性別人士的安全,促進大愛包容跨性別者,「唱好跨性別的故事」。對跨性別者的行為或與之相關的事件稍加批評,言論都要視乎聽者會否悲觀地感到威脅或侵犯。或許我如J·K·羅琳一樣悲觀,看不到如此的反歧視法在自由社會中的好處。

延伸閱讀:
The Independent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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