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浪
社會人士真的這樣無知嗎?何春蕤強調現今妓女的自主性正在日日提升,我不太明白,究竟那些在大陸被賣到香港每天要不停接客還錢及做足N味任砌任做(如每天舔十多個肛門)的女子有甚麼自主性?一般人感到嘔心的行為卻正是一些人日復日的工作內容,這值得鼓勵和歌頌嗎?大家去參觀一下油尖旺的架步招牌,看報紙上的嫖妓指南,就可明白一二,不少架步更標榜可以「做兩次」,甚或妓女會把精液吞下肚。
關鍵在於賣淫這「服務」行業也有很強競爭性,不能提供愈來愈出位「服務」的難免被淘汰,所以情況只會壞下去。很難想像有「自主性」的妓女會有很多顧客──哪個嫖客不喜歡作「皇帝」;要怎樣的「服務」有怎樣的「服務」呢?所以何春蕤的講法基本上是脫離現實,或是把少數例子無限放大。
若沒有金錢的報酬,妓女為何要費勁去「挑逗」嫖客?著名女性主義者Andrea Dworkin認為賣淫的本質在於「男人付錢,然後為所欲為」,可謂一針見血。嫖妓只是一種侵犯,賣淫絕不是甚麼好工作。
【註:本文原刊於星島日報 —《談天說道》之性愛神話 200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