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放棄唐氏寶寶,爸爸寧離婚也不棄子:「他很美麗,他很完美,我絕不放棄」

一個心痛的爸爸需要面對一個可能是他一生中最難的抉擇──「他的太太及唐氏綜合症的兒子」。因為根據報導,他的太太認為剛出生的兒子為她的家帶來羞恥(too ashamed)。 [1]

Samuel的太太於2015年1月21日在醫院誕下他們第一個孩子Leo,但Leo出生後幾個小時,Leo的爸爸就收到來自他太太的最後通牒──選擇他愛的女人抑或他剛出生的兒子。

[影片介紹] 男女、男男、女女婚姻都是一樣的嗎?凱蒂浮士德(Katy Faust)會說:不是

男女、男男、女女都婚姻都是一樣的嗎?凱蒂浮士德(Katy Faust)會說:不是

浮士德相信,孩子需要爸爸,也需要媽媽。

兩個爸爸不能取代一個媽媽。兩個媽媽不能取代一個爸爸。

浮士德的父母在她十歲時離婚,後來母親與一名女性一起生活。

有人問浮士德:「你媽媽怎樣看你的立場?」

浮士德:「她覺得好呀,因為兩個爸爸也不能取代她的地位!」

那浮士德怎樣看媽媽和她的同性性伴侶?

浮士德:「她們都很疼愛我。她們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我也愛她們。」

從浮士德的故事,我們可以看見:接納同性戀者,不等於要接受同性婚姻。

孩子的權利值得我們的重視和關注。

廿歲結婚危危乎 拒絕婚前同居更大保障

(文:招雋寧)

幾多歲結婚好?

廿歲出頭,事業起步「搏殺」期。許多人都會想,先建立起事業,到3字頭(30多歲)才考慮結婚。有種普遍的印象認為,太早結婚,離婚機會更大。當人等到30多歲,才開始有更豐富的社會歷練和成熟心智,就會做到更好的人生決定,更能成為別人的好配偶。事實上香港女性首次結婚的年齡中位數是30.4;男性則是31.9,這與美國的數字相約。

美國社會學家Nicholas Wolfinger曾在2015年發表樣本接近萬人的研究,指出相比那些到接近30歲才結婚的人,20歲出頭就結婚的人有更大機會離婚。而過了32歲才結婚的人,每遲一年才結婚,離異的機會增加5%。這似乎反映了30歲前後結婚,有著某種潛藏的好處。

家庭政策(三)離婚亂世

(文:馮國強)這是一個離婚幾乎比結婚還容易的亂世。美國紐約州司法單位最近任命一個委員會研究如何修法,讓紐約州能比照其他已實行「沒有過失離婚」(No-FaultDivorce)的州,讓夫妻即或非因任何一方或是雙方犯姦淫、遭遺棄或婚內虐侍,也可以「普通理由」申請離婚。在中國,一九七九時離婚率只有3%,至一九九七年卻已飆升至13%。

家庭制度還有前途嗎?

(文:關啟文)中國人一直重視家庭觀念,甚至把家庭的人倫視為「天倫」,所以一家去遊玩會被叫作共享天倫。基督徒同樣視家庭為神聖的,是上帝所設立的制度,夫婦間的盟約是至死不渝的。一般中國人都相信家庭對社會的穩定和下一代的成長都很重要,然而這些信念近年受到不少新思潮的挑戰,家庭制度也被社會大趨勢無情地衝擊。我會在這幾期探討這些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