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指人有生理性別竟遭受60名同學圍攻 更被逼退學 JK羅琳力撐受害人

(文:梁海欣)

根據蘇格蘭日報(Scottish Daily Express)的報導,《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及蘇格蘭民族黨喬安娜櫻桃(Joanna Cherry)雙雙發文,聲援因性別議題而被欺凌的女學生。在課堂上,女學生只是指出「生理性別是真的」(biological sex is real),隨即被指罵是「恐跨」(transphobia)。這普通的發言竟引來60名同學群起而攻之,向女學生瘋狂地亂叫、亂喊、「爆粗」、甚至吐痰,場面一片混亂。女學生雖成功逃離現場,但之後一直無法重新融入群體,最終退學收場。

「別人結婚有影響你嗎?」同性婚姻的五類受害者

在上一世紀,由於同性婚姻在人類歷史中從未出現,政客們辯論應否更改「婚姻」定義時,其論據和論述往往只能流於想像的。維護家庭和婚姻定義的人提出很多論據和警告,對當時的人來說只是抽象的理論,也許都不及同志團體所反問的一句「別人結婚與你何干?有影響你嗎?」

20年過去,當時很多的「理論」已不再抽象,而是成了某種預言,美國的家庭研究委員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就盤點了五類在同性婚姻下的受害者。

女同志與跨性別的矛盾: 假如扮TB男自認跨性別 女同志的反感算是「恐跨」嗎?

(文:梁海欣)
(警告:內文有性行為描寫字眼, 或會令人不安)
早陣子有一宗震驚全港的新聞,就是年約30歲男子曾子豪涉嫌假扮TB(男性化的女同志)與女同志X性交,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最終法庭裁定兩項罪名均不成立。根據X小姐的說法,在整個性交過程中,她一直沒有發現對方是男性,直到發現進入其下體的是真陽具而不是性玩具,才驚慌地離開。筆者不禁加了一點想像,假如男子自稱是跨性別女性(心理性別為女性),那會否錯的是X小姐?女同志的反感算是「恐跨」(恐懼跨性別,transphobia)嗎?

前車可鑑──從Bostock案的深遠影響反思「性傾向/性別認同歧視法」

(文:余嘉玲、蔡凱琳)Bostock的多數判決,意味著最少在就業領域,在第七條的實施裡,已包含了「性傾向歧視法」和「性別認同歧視法」。有些人可能會透過司法覆核,要求香港法庭也像Bostock案那樣詮釋香港的性別歧視法;又或者他們會要求制訂獨立的的「性傾向歧視法」和「性別認同歧視法」。這類法例又會對我們有甚麼影響呢?

Allan Josephson

發表關於跨性別兒童專業意見 遭降職及解僱教授控告大學

(文:陳婉珊)約瑟夫森教授出席了一個保守派舉辦的論壇,以專家身份反對跨性別意識形態,認為不應過早讓兒童自行選擇性別…不同地方均發現青少女向性別診所求診的數字大幅急升,這現象不容忽視…竟因此丟掉工作,除了是對言論自由的極大侵害外,亦猶如對跨性別兒童所面對的問題視若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