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究揭 性是神聖的觀念有利男人的性健康
(文:招雋寧)
宗教信仰不利性關係滿足的一面倒說法,已不合時宜。因為近年的社科研究顯示,投入信仰對於性關係的影響,既有利,又有弊。矛盾吊詭是最為新近的發現。
宗教信仰本身具備吊詭性質。它帶給人快樂和痛苦;心靈得以療癒卻又傷害;給人自尊感又提起人的羞恥;產生愛,又產生恨。
在心理學中,宗教信仰似乎尤其為戀人間帶來吊詭的二元特質,既對信仰虔誠有利戀愛和性關係,亦產生不良的影響。心理學的理論提供了吊詭的兩個間接途徑作為解釋:
(文:招雋寧)
宗教信仰不利性關係滿足的一面倒說法,已不合時宜。因為近年的社科研究顯示,投入信仰對於性關係的影響,既有利,又有弊。矛盾吊詭是最為新近的發現。
宗教信仰本身具備吊詭性質。它帶給人快樂和痛苦;心靈得以療癒卻又傷害;給人自尊感又提起人的羞恥;產生愛,又產生恨。
在心理學中,宗教信仰似乎尤其為戀人間帶來吊詭的二元特質,既對信仰虔誠有利戀愛和性關係,亦產生不良的影響。心理學的理論提供了吊詭的兩個間接途徑作為解釋:
(文:招雋寧)
宗教信仰影響一個人的性生活。多年的研究下,有學者大膽提出一種二元觀點去解釋兩者的關係:信仰程度是以間接的方式影響人在性生活中的滿意度,而且經兩個不同的途徑,呈現不一致的現象:
1. 虔誠的信仰提出「性是神聖」,從而有利一個人的性生活
2. 信仰使人產生罪疚感,不利一個人的性生活。
加拿大學者Nathan Leonhardt與團隊嘗試驗證這個說法。
(文:鄭安然)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是16世紀重要的宗教改革家,他為系統神學、聖經神學、聖經倫理及教會論等帶來根本性的改變,形成了今天的改革宗傳統(Reformed tradition)。但他本身是一個法律人,因此他也為政教關係、道德法、禁奢法、刑事法、教育、扶貧、婚姻、家庭法等等帶來根本改變。他影響歐洲多個國家,甚至整個西方文化。連宗教懷疑論者,提出社會契約論的盧梭在200年後也稱讚這位同是法國人的同胞:「那些以為加爾文只是一個神學家的人,不認識他的天才。他對我們法律編訂所作的貢獻,跟他那本《基督教要義》的貢獻一樣大……只要我們仍愛我們的國家和自由,我們必定尊敬地記念這個偉人。」雖然加爾文沒有對婚姻有系統性的論述,但當代有學者從他不同的著作中整理他對婚姻的神學看法,其中一個是John Witte. Jr, 此文我會簡單介紹他在Calvin Theological Journal期刊中的一篇文章”Between Sacrament and Contract: Marriage as Covenant in John Calvin’s Geneva.” 幫助今天的信徒從基督新教過去的神學資源進深了解婚姻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