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爭議,只有非黑即白?

(文:鄭安然)近日,同性戀爭議再次放上枱面,雙方罵得面紅耳赤。一間衞生用品公司在九巴登車身廣告,印有「性小眾唔係病 偏見先係病毒」字句及兩名男子擁抱的照片,設計以黑白為主調。其臉書也會Hashtag「恐同」和「同性婚姻」。另一方面,有立法會議員在臉書批評這廣告「病毒主義」,形容「登廣告推動同性戀運動的才是病毒,他們是病毒主義!」然後,那間公司在臉書反擊:「致病毒大王:我們深信,偏見與歧視是社會病毒……向散播偏見的帶菌者說不,推動平權都叫可恥?We don’t give a f–k!」(原文粗口是筆者刪減)

真假「普選」與真假「平權」

(文:鄭安然)……我們深信「人人生而平等」,香港人應該擁有真普選,無論政見如何,皆有權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不應被篩選;同樣,香港人也應該擁有真平權,無論對同性戀行為的立場如何,也不應受到政府打壓及歧視,這些才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不容有人魚目混珠,暪天過海。

為何民主運動不應與同性戀運動綑綁在一起?

(文:關啟文)全球同性戀運動(簡稱同運)的一個策略,就是把民主運動與同運綑綁在一起,所以他們愛把自己的運動稱為「平權運動」,並不斷強調若要支持民主、人權和平等的理念,也必然要支持同運的議程(如性傾向歧視法和同性婚姻)。這策略在外國非常成功,在香港也開始奏效,但我們不得不對它背後的理念作出反思……

同性婚姻是人權嗎?

(文:關啟文)很多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士認為結婚是基本人權,反對同性「婚姻」即是漠視同性戀者的人權。本文將會探討各種支持者論據的問題,並解釋婚姻制度是一種鼓勵和嘉獎,而一夫一妻的自然婚姻能清晰解答婚姻權的判準的問題。

戰鼓已響.還能沈默?(下)

(文:馮國強)上次我們談到同性戀運動已成功地宣傳一套嶄新的文化神話,從是次上訴庭就「廿一歲以下男男進行肛交是否合法」一案裁決背後所反映出的價值,就可略窺一二。我們發覺,同性戀運動喜用而影響到是次判決的三個講法,其實是經不起嚴格考驗的。

同性戀與教會牧養

(文:蕭壽華)回應同性戀運動,教會需要從兩方面努力:第一是從各地方的同性戀運動的發展過程中,明白同性戀運動的策略,從而動員教會及社會上的力量,有計劃地抗衡

同性戀運動對教會的衝擊

(文:洪子雲) 今年六月,英國聖公會坎特伯里大主教同意任命一名曾公開承認與另一名神職人員有過長達二十七年同性戀關係的傑弗裡.約翰(Jeffrey John)牧師為主教,但由於內部極大的爭論,約翰在聖公會內部壓力下,決定放棄主教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