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運動、孌童合理化性交年齡
(文:關啟文)上兩期交代了同志運動中支持孌童合法化的聲音,要達成這目標,法例的改革是必須的,因為很多國家都有法例規定,與低於合法性交年齡(age of consent)的孩童性交,無論孩童是自願或被逼,一律違法。
(文:關啟文)上兩期交代了同志運動中支持孌童合法化的聲音,要達成這目標,法例的改革是必須的,因為很多國家都有法例規定,與低於合法性交年齡(age of consent)的孩童性交,無論孩童是自願或被逼,一律違法。
(文:關啟文)上期談到很多同志運動的領袖都是支持孌童合法化的,另一個例子是同性戀雜誌Guide的說法:「現時有數把聲音有勇氣大聲宣告,孩子天生就是有性慾的,他們應有權利與任何他們所選擇的人發生性關係…….我們不用懼怕被標籤為孌童癖者,我們應自豪地宣告性是好的—這包括孩子的性。
(文:關啟文)不是所有同性戀者都有孌童癖,但同志運動與孌童合法化運動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例如在美國同志運動內有一個「北美男人男孩戀協會」(North American Man Boy Love Association),積極爭取孌童合法化。
(文:關啟文)在西方,自六十年代至今,性解放意識形態由邊緣變成主流,人們的性行為大為開放,傳統性觀念在法制層面幾乎蕩然無存。這西洋風已吹到香港,多點了解西方性解放的前因後果,有助我們判斷香港方興未艾的性革命(包括同志運動)。
(文:關啟文 )新一屆的立法會在九月十二日選出,在選舉前同志運動組織如常地對候選人施加壓力,也指出誰是他們的盟友。事實上好幾位同志的盟友很可能會成為議員,他們亦可能在這幾年提出性傾向歧視法和同性婚姻等法案。
(文:關啟文)這幾十年的同志運動在西方風起雲湧,劇烈衝擊西方的社會和道德,這種西洋風也漸漸吹襲香港。在一九八三年,政府首次提出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並不能通過,但時移勢易,終於在九一年七月通過了。今天同志運動在香港相當蓬勃,有很多活躍的組織,如十分一會、彩虹行動、智行基金會、性權會等。
(文:關啟文)若要回應同志運動,思想戰線是不可不守的。同志運動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它的意識形態席捲主流傳媒。我到教會主領講座時,經常聽到信徒也接受同性戀是先天的講法。
(文:關啟文)支持同志運動的人經常有這種思路:「同志是弱勢群體,所以我們應該支持他們的訴求,不應反對他們,而批評他們的訴求等於在傷害他們。」我欣賞這種想法背後的愛心,但對想法本身卻不敢苟同。
(文:關啟文)不少人認為同性婚姻不會破壞一夫一妻制,他們想:同性戀者可以結婚,同時異性戀者亦可以結合,兩者是可以並存的,並沒有破壞一夫一妻制。
(文:關啟文)很多人認為反對同性婚姻就是一種性傾向歧視,我作一些回應。這問題並非空想例子,多倫多真的有一名女子想跟自己心愛的狗結婚,只是政府不承認。加拿大的法官判婚姻的舊定義違憲,就是因它沒有平等對待有不同性傾向的人,構成性傾向歧視。然而「性傾向」的意思是指對某種性表達方式的特別喜好,除同性戀外,也應包括亂倫、孌童、獸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