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咱們一起過:當代離婚文化的病態和危機(下)
(文:馮國強) 最近筆者一位親友與其相戀八年、同居三年的親密愛人分開,但並非基於任何實質上的困難如性格不合或相處不來,只是單純(輕率?)覺得沒有了愛的感覺。更令人嘆息的是,鬧分手的當事人以本地電台車姓主持人所舉的一個例子,來作為其分手的「理由」。
(文:馮國強) 最近筆者一位親友與其相戀八年、同居三年的親密愛人分開,但並非基於任何實質上的困難如性格不合或相處不來,只是單純(輕率?)覺得沒有了愛的感覺。更令人嘆息的是,鬧分手的當事人以本地電台車姓主持人所舉的一個例子,來作為其分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