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分年齡?戀童癖者欲美名為兒童戀者惹公憤

(文:鄭安然、梁海欣)

根據《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英國有一群孌童癖者正在各大社交媒體中(例如Youtube, Twitter, Instagram)發起一場運動,欲將有性侵兒童傾向的「孌童癖者」(paedophiles)美名為「兒童戀者」(minor-attracted persons, MAPs)。[1]已有學者開始在學術論文中使用這詞語。[2]也有跨性別教授Allyn Walker以這名稱著書《長而黑的影:兒童戀者及他們對尊嚴的追求》(A Long, Dark Shadow: Minor-Attracted People and Their Pursuit of Dignit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21),希望為戀童癖去污名化。其做法與LGBTQ同志運動有不少相似之處。但兒童性侵倖存者、推特(Twitter)等反對這場運動。部份同運人士也發言「割蓆」,指孌童癖者不會在LGBTQ中找到避風港。割蓆是因為以往孌童癖與同志運動一直存在著千絲萬縷關係,戀童癖曾經也被美名為「男性隔代戀」(male intergenerational intimacy),甚至Routledge出版社曾出版以此為名的書,探討男人和男童的關係(Man-Boy Relationships)及男童愛好者(Boy-Lovers)的經驗等。[3]
孌童癖者如何利用社交媒體美化自己為兒童戀者?

從#METOO看性騷擾與性解放的關係

(文:鄭安然、梁海欣)

最近,一名朋友想多了解職場性騷擾。提到性騷擾,我說我想起我們的播客節目「Sex But True 騎呢性趣聞」 “EP36 圖書館是性罪行溫床?”那一集,友人很快就回應道圖書館陌生人與辦公室上司是不同的。陌生人?報警就可以了。但上司?不知怎麼辦!曾有職場女性被她年長20年的上司路過時碰到臀部,慌張得不知所措…

網上有許多教人如何面對及處理性騷擾的文章,大多是鼓勵受害人勇敢舉報發聲,也要求著公司設立性騷擾投訴機制等等。但甚少文章探討為何會有性騷擾的問題,以及性騷擾與性解放之間可能存在著的關係。

感建分?不可不知的5個戀愛必經階段

(文:梁海欣)在閱讀網絡愛情煩惱的故事時,留言區不時出現「感建分」(感情問題一律建議分手)的意見。但這真的是最好的出路嗎?如果不分手,可以如何走下去?這個可能是許多情侶想問的問題。

矛盾與衝突本來就是一段親密關係必然要面對的事,但不懂得妥善處理,便容易分手收場。原來戀愛不是甜蜜、甜蜜、甜蜜而已,戀愛過程充滿著甜酸苦辣,好好戀愛是對生命的磨練,是學習愛、付出和犧牲的好機會。

琳達卡羅爾(Linda Carroll)是資深的婚姻及家庭治療師,三十年來的經驗讓她發現不同伴侶相處時遇上的常見問題,因而提出了「愛情週期」(Love Cycles)。她的著作《愛情週期:持久愛情的五個基本階段》(Love Cycles: The Five Essential Stages of Lasting Love)更被翻譯成四種語言。卡羅爾提出的五個戀愛必經階段為:
一)融合(Merge)
二)懷疑與否定(Doubt and Denial)
三)幻想破滅(Disillusionment)
四)決定(the Decision)
五)全心地愛(Wholehearted Love)

需要留意的是,「階段」一詞可能會令人誤以為走過就不會回頭,但卡羅爾指這五個階段是不斷循環的(cyclical),不應線性地理解(linear)。本文將介紹這五個階段,以及發現這套理論帶給我們的啟發。

真愛何處尋?從使用者經驗看交友APP 的危與機

(文:鄭安然、梁海欣)

什麼是交友APP(應用程式)?交友APP真的只是為交友嗎?更常見的使用目的大概是尋找真愛吧。

但交友APP上真的能遇見真愛嗎?筆者有聽聞有人於交友APP受騙受傷,也有人於交友APP覓得如意郎君,戀愛並結婚。究竟關鍵在於什麼?近日,筆者訪問了一位女性朋友(化名:琪),她與現任男友在交友APP認識,她對於交友APP有些看法和使用心得,值得正在苦思是否用交友APP找真愛的人參考。

凱蒂浮士德(Katy Faust):溫馨提示 – 如果你慶祝母親節,就不會慶祝代孕

註:凱蒂浮士德(Katy Faust)為一名美國兒童權利推動者,以下是她於今年母親節的貼文內容的翻譯:

如果你慶祝母親節,就不會慶祝代孕因為代孕用商業手法把三類可供購買及選擇的女性,結合為一個不可取代的人—「母親」:
1. 親母(genetic mother, 卵子捐贈者:孩子一半基因的來源)
2. 生母(birth mother, 代孕:出生前在這位女士子宮內成長)
3. 養母(social mother, 日常在場的母親:沒有血源關係,也不是在她的子宮被孕育)

一齊為何要結婚?回應「最重要只是心態」和「結婚都會離婚」

(文:鄭安然)

近日,網上論壇有人分享自己的婚姻故事,標題為「好彩冇婚前同居,先可以同老婆一齊」,表達他與妻子在婚姻初期有無數矛盾和衝突,甚至閃過離婚的念頭,但最後因為婚姻的承諾和婚姻文化令他們繼續堅持。一方面記起自己婚姻的初衷,另一方面覺得自己籌備很久的婚姻,不想太快結束,也覺得如果離婚要跟家人交代十分麻煩。當他們堅持下去,發現當初的衝突在不知不覺間慢慢解決和適應,令他發現婚姻可以幫助他與自己相愛的人在一起,反而經歷困難後更加甜蜜。他設想如果自己昔日同居,就會很快覺得不合適而分手,不能與今天的老婆一齊,將會成為他一生遺憾。

為何性道德比你想的還重要

(文:天主教香港教區關注性多元文化專責小組)性,倫理

作者:Kirk Durston

某個冬日的午後,我和六名哲學研究生悠閒地討論法律與刑罰的理論。討論了大約一個小時後,我突然意識到,某些道德律在短時間內或許限制了人們享受悅感和樂趣,但從長遠而言,這些道德律實際會把痛苦減至最少,並最大程度的成全人類的成就發展。

從「辯證歷史式愛情觀」談到性教育前線實踐—一場豐富的對談

(文:梁海欣)最近,有三個青年人討論霍玉蓮的著作《怎可以一生一世》裡面所提到的「辯證歷史式愛情觀」。由哲學談到神學,由神學談到前線性教育現況。內容精彩豐富,本文為當時的話內容。當中包括辯證歷史式愛情觀、我-你關係(i-thou relationship) 、何謂犧牲及性教育時遇上的困難 (「愛是付出」容易令女同學誤以為向男友交出身體、發生性行為是愛的表現)等等的內容。透過分享以下對談,讓我們一起探討如何有效向新一代展示美好、健康及整全的關係,讓他們樂於追求。

鄭安然(鄭):哲學愛好者、性教育工作者
阿爾敏(阿):哲學愛好者、神學生
比卡超(比):聖經愛好者、性教育工作者

拆解「拗直」迷思 同性戀信徒的真正出路及禱告方向

(文:梁海欣)

如果「同性戀」是上主不喜悅的事,那有同性吸引的信徒該怎麼辦?

在坊間,改變性傾向會被嘲笑及污名化為「拗直」,當中「拗」一字令人有強行而為、不可為而為之的感覺。「『拗直』是一個強烈而帶有負面意思的詞語,因為『拗』本身就帶有強行、勉強的感覺。『拗直』」就是強行將同性戀者改變成異性戀者。這樣的表達容易使人反感….」(見拙文《出櫃牧師沒有告訴你的三件事》)

但改變性傾向是否真的不可行的呢?大能的耶穌能履海、行五餅二魚神蹟、使水變酒、使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得潔淨,甚至能趕鬼及使死人復活,那祂能否使同性戀者的性傾向改變呢?全能的上主在同性戀一事上,無能為力嗎?同性戀信徒應怎樣禱告?

關於這個難題,本會訪問了研究神學和聖經中婚姻奧秘的何文康博士,他有以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