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坊間對色情的三大誤會 看AV對婚姻和性生活原來有這些負面影響
(文:梁海欣)
綜合一些網友的言論,發現坊間對色情的評價好壞參半。有些人認為色情只是普通娛樂,無傷大雅。又有些人認為色情能幫助人自行解決性需要,以致他們不用假手於人,或犯上性罪行。甚至有人認為,色情是學習性愛的工具。這些想法,或許是對色情美麗的誤會,本文嘗試回應三大問題:
1. 色情有助夫妻間的性愛?
2. 色情能減低性犯罪率?
3. 色情有助發揮性功能?
(文:梁海欣)
綜合一些網友的言論,發現坊間對色情的評價好壞參半。有些人認為色情只是普通娛樂,無傷大雅。又有些人認為色情能幫助人自行解決性需要,以致他們不用假手於人,或犯上性罪行。甚至有人認為,色情是學習性愛的工具。這些想法,或許是對色情美麗的誤會,本文嘗試回應三大問題:
1. 色情有助夫妻間的性愛?
2. 色情能減低性犯罪率?
3. 色情有助發揮性功能?
(文:招雋寧)
幾多歲結婚好?
廿歲出頭,事業起步「搏殺」期。許多人都會想,先建立起事業,到3字頭(30多歲)才考慮結婚。有種普遍的印象認為,太早結婚,離婚機會更大。當人等到30多歲,才開始有更豐富的社會歷練和成熟心智,就會做到更好的人生決定,更能成為別人的好配偶。事實上香港女性首次結婚的年齡中位數是30.4;男性則是31.9,這與美國的數字相約。
美國社會學家Nicholas Wolfinger曾在2015年發表樣本接近萬人的研究,指出相比那些到接近30歲才結婚的人,20歲出頭就結婚的人有更大機會離婚。而過了32歲才結婚的人,每遲一年才結婚,離異的機會增加5%。這似乎反映了30歲前後結婚,有著某種潛藏的好處。
(文:梁海欣)
「男人都是鹹濕的。」
「性慾是人的天性,很正常啊。」
「男人性慾較強。」
早陣子《孝子可否是淫蟲?——「孝」與「淫」有矛盾嗎?》引來一些回應,例如問「淫蟲」的定義是什麼?男人不淫,哪有後代?究竟什麼是「淫」?本文將嘗試回應這些問題。
一、「淫」的定義
二、性慾的陷墮
三、性慾的提升、培養
(文:梁海欣)
情人節去,元宵節來,情侶「放閃」(表現得恩愛)的機會接踵而來,單身者也許會感到不自在。在網上不時會看到單身者自諷的梗圖(meme)或笑話,一般人可能一笑置之,但這些笑話的背後,會否反映著年青人恐懼單身的情況?本文將節錄著名的獨身牧者斯托得牧師(Rev. John Stott)的一些說話,以嘗試回應三條今日人們對單身的常見問題。
一、單身就會很孤單?
二、單身即沒有性交對象,人沒有性生活是不好的?
三、聖經說「那人獨居不好」(創二18),所以結婚比單身好?
(文:文恩曦)
在一切以先,你要明暸教會裡溝雜著「愛情至上主義」。
愛情至上主義悄悄與教會接軌
教會裡,信徒唱的流行詩歌,歌詞經常像極了愛情。不只一次,唱了一句,下一句就接上了流行情歌,就像「我愛祢,愛著祢」,接上「就像老鼠愛大米」。
教會的愛論,與愛情至上主義接軌,是一件少被察覺的壞事。
愛情至上主義者信奉的是浪漫與激情。即使全世界都反對,天崩地塌,感受到與愛人在一起就夠了。愛情至上主義使人追求滿足自我,走向一個無底的黑洞,吸收別人的承認、愛和付出,消化了對方本身。
婚姻不是婚禮,偏偏愛情至上主義是倒行逆施。愛情至上所遺禍的舖張婚禮,讓新人自己獲得戀情主角的身份,卻忽視基督教所言去愛的見證。
愛情至上的愛,與基督教的愛,(概念上)有甚麼分別?(事實上)還有甚麼分別?
(文:梁海欣)最近讀畢科倫博士(Dr. Christine A. Colon)與菲爾特博士(Dr. Bonnie E. Field )的著作《單身起義:獨身與教會生活的再思》(Singled Out: Why Celibacy Must be Reinvented in Today’s Church) (中文譯本由天道書樓於2012出版,原著由Brazos Press於2009年出版)。科倫博士和菲爾特博士為兩位單身基督徒女士,從書中的字裡行間可以略為感受到她們多年來承受過的痛苦。在性解放盛行的社會文化,及以家庭為主軸的教會文化下,要活出聖潔而有自信單身信徒生活,毫不容易。兩位姊妹對流行文化、歷史、文學、神學、教會傳統均有深刻而獨到的理解,內容相當精彩,令人愛不釋手。以下是其中三項令人深刻的說法:
1. 獨身不同於禁慾
2. 性特質(sexuality)不同於性行為
3. 單身者是教會(及社會)中不可缺的一員
(文:招雋寧)
超過十萬人在2022年1月底在美國華盛頓的上街遊行,呼籲整個國家團結起來,保護所有在母腹中的嬰兒。
這遊行稱為為生命遊行(March for Life),是自1973年促成墮胎合法化的《Roe v. Wade案》後,當地每年都會舉行的集會。參加人士一直堅持,呼籲要推翻當時的合法墮胎的裁決。
集會台上,為生命遊行的主席Jeanne Mancini在寒風中喚起大家的持續關注:「《Roe案》還沒完結」。
為何1973年已一槌定音的案件,還未完結?
(文:招雋寧)
「香港需要更多性教育」,是民間近年的呼聲。性教育推動者、社工、教師及護士都有機會成為性教育專業。他們除了有一份熱誠,亦需要有相應的培訓。
有效的訓練,需要更多實證研究的支持。
愛爾蘭的護理學者Thelma Begley團隊進行了一次文獻回顧,以較寬鬆的條件,在八千多份相關文獻中抽取出27個性教育專業人員的訓練項目紀錄。
(文:梁海欣)
近日港台發生多宗令人嘩然的案件,就是男教師性侵犯女學生。為人師表,理應為學生及社會的典範,但竟然會作出如此傷風敗德的事。在責罵男教師的同時,若細讀案件的發生經過,不難會發現當中涉及維持了若干時間的關係,而非單次發生的事件。在過程中,女學生在想什麼呢?年少無知,加上不應怪責受害人(blame the victim),坊間甚少聽見對女童們的評價和建議。的確,少女無知,該是受保護的一群,發生性侵事件並非她們的責任。但家長會否可以為子女多走一步,讓他們得到最好的性教育,以防受到他人的傷害?
為何說最好的性教育是由家長傳授的?或有以下三個原因:
1. 老師竟然不可信
2. 互聯網不可靠,或美化師生戀
3. 家長可以從小教導子女,盡早提供最全面的保護
(文:梁海欣)
(警告:內文含有性行為描述字眼,或造成不安。)
在網絡故事中,不時會看見有些人形容自己或伴侶「好大食,所以要找SP(sex partner, 炮友)」或是「性需要很大,一定要發生性行為」。這些人就像在說:一定要有性行為,不然就不行了。這是正常的嗎?原來,如果有人性慾過分高漲,甚至影響生活或與伴侶的關係,並非一件好事。這可能是「性上癮」(sexual addiction)/「強迫性性行為」(compulsive sexual behavior) 的症狀。出路可能是看醫生,而非無止境地「滿足」自己的「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