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75名宗教領袖聯署〈捍衛自由,抵抗壓迫!〉聲明 反對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法
美國75名宗教領袖聯署〈捍衛自由,抵抗壓迫!〉聲明,反對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法(SOGI),他們要求國家保障國民在傳揚、教導和實踐關於婚姻和性別方面的信念時,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美國75名宗教領袖聯署〈捍衛自由,抵抗壓迫!〉聲明,反對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法(SOGI),他們要求國家保障國民在傳揚、教導和實踐關於婚姻和性別方面的信念時,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香港中文大學轄下香港亞太研究所性別研究中心受平機會委託,進行「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已於一月底發表。細閱報告,我們發現,就著歧視法的討論而言,性小眾的歧視經驗涉嫌被誇大,相反反對意見卻被漠視,更值得關注的是研究中心似乎早有立場,諮詢似乎只為配合前設,令研究結果成疑…
…我們認同公認的基本人權,但也應同時保持批判性:最新的國際人權標準必然正確嗎?它必然適合全球不同的社會文化嗎?香港人可以質疑這個標準嗎?還是因為它是國際標準,便趨之若鶩呢?…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收集市民意見,豈不只是一場戲,一場假諮詢?
(文:關啟文)最後,在一個多元社會裡,透過如宗教自由恢復法的平衡測試去保障宗教自由,能達致公民和諧。現在美國正經歷轉變期,當婚姻已被重新定義,很多性觀念也迅速轉變,性革命思想愈來愈主宰社會。而宗教和傳統的倫理相對顯得保守,已日漸成為社會邊緣化的異見,並受到壓制。很多例子令我們憂慮,表達這種異見的權利會受到保障嗎?
天主教湯漢樞機向信眾發出牧函,呼籲信徒參與區議會投票時,要考慮候選人及其所屬政黨對家庭和婚姻議題…的立場,並以此作為選舉議員的其中一個重要指標。此一公告觸動了同運人士的神經,齊聲譴責牧函歧視性小眾,然而他們的批評當中不乏稻草人謬誤…我們會整理批評者豎立的五大「稻草人」,讓公眾看清客觀事實。
(文:陳婉珊)…筆者同意信徒應由自省做起,以「基督的香氣」吸引人,並以款待代替審判。然而,亦希望透過仔細閱讀克萊因事件的故事,分享另一個視角──基督徒不單要有接待鄰舍的心懷,更要慎思明辨,毋懼標籤,勇於挺身維護宗教自由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美國法律教授尤金:「很多人說『食得鹹魚抵得渴--如果規則違反你的宗教信仰,辭職吧』,但這並非現代美國聯邦政府僱員法例所採納的方式…不想運送酒精的穆斯林貨車司機…都能受惠於這法例;不想其名字印於結婚證書和執照的保守基督徒縣書記官,也很可能能夠[同受惠於宗教豁免法例]。」
美國肯塔基州羅恩縣書記官金.戴維斯因為不理最高法院命令,拒絕向同性伴侶發出結婚證書,被聯邦法官大衛.邦寧判藐視法庭,下令收監,成為在六月底最高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後,首名因拒絕發出同性「婚姻」證書被囚的縣書記官。
(文:關啟文)…簡而言之,公共與私人的分野在很多情況顯得過分廣泛和模糊,所以也難以用來衡量宗教在公共空間的位置。其實在國家與私人生活之間還有廣闊的空間──經常稱為『公民社會』,其中存在很多社會運動和組織在辯論與公共利益攸關的問題,和參與慈善或人道主義的事業,而當中一些組織的動機是源自屬靈或宗教的信念。在重視良心自由、表達自由和結社自由的社會中,根本難以把宗教嚴格規限於家庭和敬拜地方中。…
(文:關啟文、康文生)基督教國際學校(ICS)要求教職員簽署跟從聖經倫理標準的聲明,並註明如有違反,有可能導致被解僱。有輿論認為該校做法屬歧視,若基督教國際學校不跟從《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教育局有權拒絕為學校註冊等。一把刀已儼然放在基督教國際學校的頭上,甚或所有堅持辦學理念的宗教學校的頭上。但家長不是擁有子女的教育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