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雋寧(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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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解放運動六十年,婚姻面貌的變化翻天覆地。婚姻的重點早已轉移到歌頌成人的性慾、個人選擇和性別身份。婚制被用來自我實現。
經常為兒童權利發聲的維護家庭領袖浮士德(Katy Faust),呼籲要將兒童置放於家庭政策的中心。
對她而言,避孕和生殖的科技是改寫家庭的關鍵。夫妻的性結合本身潛藏生育的可能,避孕科技(以至於墮胎)使生育的潛在可能變得相當不可能;生殖科技則是銀幣的另一面:因為那代表了任何人可以不經性結合而製造嬰兒。
浮士德分析,上述深遠的變化來自同一種根本理念的改變:「太多人將成年人的渴求,置放於兒童的自然人權之上」。所謂自然人權,就是每個孩子都應獲得權利,在充滿愛和持久的結合中擁有親生父母。這個權利獲得普遍人類經驗所支持,因為我們人人都理解獲得父母所愛有多重要,或反過來說,被父母棄絕有多痛苦。
就此而言,浮士德認為維護家庭的陣營應該重回正軌,製訂有效的維家政策倡導,將兒童置放於形成婚姻家庭文化和政策的核心。
強調生物學連結
有種說法是:「愛構成家庭」,所以任何有愛的人(即使是同性伴侶、單身人士)都可以成為有利孩子的家庭結構。這種說法假設了任何人都可以人工建構父母的角色,然而這無視了一個現實:在生育和撫養孩子方面,生物學上的連結對兒童來說仍然很重要。兒童從一男一女而獲得孕育、生產和撫養,有其超出人工建構的生物學基礎。
浮士德強調,這意味著「家庭政策需先考慮親生父母」。她引述社科研究,指出親生父母相比非親生的,統計上更傾向為兒童投放更多安全保護和愛,有更多投入感,有更強烈的義務感。那些在繼父母環境中成長的兒童,面對著非親生的繼父母和繼兄弟姐妹的偏袒,他們的親身經驗佐證了社科研究的觀察。
在此之後,浮士德亦提出第二個論點,指出親生父母有利孩子回答「我是誰」,自然地(而非後天地)建立身份認同感。就如被領養者長大後渴望見到自己的親生父母,想知道自己似哪一位,並從心底認為知道親生父母是基本人權。這種經驗都是難以否定的證據,支持生物學連結對兒童良好成長的根本性。
浮士德所提出的第三個理由亦相當充分,那就是父和母二人可以發揮互補的優點,男女婚制(比起同性或單身的製造親職)更大地確保兒童可以從男性和女性各自身上,獲得來自兩種性別的獨特而互補的好處。
文化劇變,但兒童的需要沒有變
浮士德提出,要將兒童的需要放在維護家庭論述的中心,「明確而勇敢地塑造文化和法律,重新思考科技,捍衛兒童權利。」
而最根本的是要以故事說明:穩固健康的男女婚姻文化,對孩子來說是公義之起點。
浮士德精準地分析維家策略的敗筆:傳統守護婚姻的人訴諸冷冰冰的數據,而改寫婚制的人則引起別人對他們性感受、性別身份的同情。
她認為,現在要公開婚制崩分離析後真正的受害者--孩子--的故事。舉例:兩個男人尋求代孕,最好的反駁就是兩個父親的女孩渴望母親的活生生事件。進一步,不應只說同性的問題,浮士德進一步否定任何「成年人中心主義」,「我們必須堅持所有成年人——單身、已婚、同性戀、異性戀、能夠生育和不育——放下他們自己的渴望,先去保護兒童的權利。」
成年人應為孩子犧牲,而不是讓孩子為成人慾望犧牲。
浮士德又以育兒免稅額為例,應推動給予親生父母免稅額,考慮的起點是鼓勵能切合兒童需要的成人關係,而非考慮各種成人戀愛關係之間是否平等。因為在眾多成年人戀愛組合中,親生父母使兒童陷入貧窮、受虐、吸毒、監禁等的比例最低。這對兒童有利,亦減少扶貧、保護兒童所需的社會資源。
關注兒童的基本權利和需求,好處是避開了特定的成人戀愛類別。兒童需要親生父母,守護弱勢的基本權利,與任何人戀愛組合無關。而考慮兒童福祉的思維,亦都與其他離婚、父職、收養等政策思維同出一轍。
浮士德提到,維家者應同時倡導生殖科技的立場,包括禁止丟棄胚胎的冷凍胚胎技術;禁止涉及非親生父或母(第三方)捐贈精卵的做法;禁止最終切斷母體--嬰兒關係的借肚代孕做法。這些做法都涉及刻意地削弱兒童獲得親生父母連結的權利。換言之,上述倡導是為了公義,保護那些不能為自己發聲、最弱勢群體--嬰兒--的基本權利。
「若果我們做不到,兒童將被繼續忽視,被視為成人慾望的商品。」,這是浮士德斬釘截鐵的斷言。
延伸閱讀:
Faust, K. (April 3, 2023). Putting Children at the Center of Family Policy. Public Discourse. https://www.thepublicdiscourse.com/2023/04/88140/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