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12歲男童慘遭踢出課室 只因穿了寫著「只有兩種性別」的T裇

招雋寧(特約研究員)

於麻省就讀第七級的12歲男生莫里森(Liam Morrison)穿著「只有兩種性別」的T裇上學,最後校方要求其父將他帶走。

他向FoxNews講述自己的經歷,以及他希望同學可以從他經驗知道:「我有權去發表我的觀點(I have a right to have a voice.)」

https://www.foxnews.com/video/6326769496112

雖然莫里森最終被要求離開學校,但他說大部份同學都很支持他,「班中每個人和健身課的人都支持我所做的。」

事實上,當時並沒有同學正面地與他衝突,也沒有當面說他衣服上的字句冒犯了誰。學校要求他脫去衣服時,卻聲稱有幾位同學和職員告狀。莫里森有禮地拒絕脫去T裇,於是校方才要求其父接他回家。

校方向記者解說,莫里森的衣服違反了學校規定,其字句「針對受保護階級的同學,亦即是性別認同方面。」莫里森則解釋,自己是要實踐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他的言論自由。

「我穿它的原因是,每個人都有權利去表達意見,而我想說出我對於許多人正在談論的事件的意見。當時執掌美國的人所說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是我們被允許做的首項權利,我絕對不喜歡他們(禁止人發言者)違背了這權利。而現在我感到言論自由被更大程度地剝奪了,這就是為甚麼有些人選擇站出來發聲,不單單是我這樣做。」

香港經濟日報報導:「莫里森質問,受保護階層究竟是何人,質疑對方的感受是否較自己的權利更為重要。他指自己不會抱怨學校到處掛著彩虹旗幟或宣傳多元化海報,明白他人和自己一樣有權擁有自己的信仰,但當他被告知T恤會干擾教育時,無人為他站出來發聲或表態。」

幸好,麻省家庭學院(Massachusetts Family Institute)站起來為莫里森發聲。其代表律師發信指學校涉嫌審查言論,明顯抵觸了莫里森應有的言論自由權利。「Liam嘗試在現行文化中一件具爭議的事件中,表達他的個人意見。這是一個政治事件。許多人都有不同的意見。但是校方則指意見不被校方容許,所以不可以說出來。」他認為若果不是倡導一些不合法的毒品、實質地破壞學校等,學生就應該有權去表達他們的政治信念。

若果有人當面與莫里森對質,他會怎樣回應?

他稱自己不會解釋太多,只會說「他們也可以有自己的意見,正如我可以有自己的一樣」,「因為我有權利去發聲」。

延伸閱讀:
《Fox News》美12歲男童穿「只有兩種性別」T恤 慘遭學校趕出課室

https://www.foxnews.com/media/7th-grade-student-fights-back-school-told-him-change-there-are-only-two-genders-shirt

 

美12歲男童穿「只有兩種性別」T恤 慘遭學校趕出課室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516744/%E7%BE%8E12%E6%AD%B2%E7%94%B7%E7%AB%A5%E7%A9%BF%E3%80%8C%E5%8F%AA%E6%9C%89%E5%85%A9%E7%A8%AE%E6%80%A7%E5%88%A5%E3%80%8DT%E6%81%A4%20%E6%85%98%E9%81%AD%E5%AD%B8%E6%A0%A1%E8%B6%95%E5%87%BA%E8%AA%B2%E5%AE%A4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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