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家暴 英自由民主黨員遭投訴「恐跨」被禁任黨務十年 現提控

陳婉珊(研究主任)

英國《電訊報》報道,自由民主黨(Liberal Democrats)黨員娜塔莉.伯德(Natalie Bird)穿上一件印有「婦女:成人、人類、女性」(Woman: Adult, Human, Female)字句的T恤,被黨友投訴「恐跨」(transphobia),因而被禁止擔任黨內職務十年。伯德現控告自由民主黨歧視。

40歲的伯德是兩子之母,過去曾遭遇家暴。黨友對伯德的投訴可追溯至2018年。當時正值英國改革性別承認法熱議之時。伯德反對容許自我認同為女性的跨性別人士入住女性庇護中心,恐怕有關政策會令強姦及家暴受害人不安和缺乏保障。黨友投訴她發表「令人討厭」的觀點。雖然黨內紀律聆訊認為「恐跨」投訴不成立,但伯德卻因黨友投下不信任投票而失去「基進聯會」(Radical Association)主席一職,並連帶失去西北分區委員和阿什當獎項(Ashdown prize)評審這些黨內職務。投訴伯德的黨友奧康奈爾(Zoe O’Connell)除了本身是「跨女」(跨性別女性,原生性別為男性)外,他與另一黨內LGBT+委員會跨女委員布朗(Sarah Brown)及其太太共組三人關係。

左邊的是奧康奈爾(Zoe O’Connell),與投訴伯德的人名字相同。中間的是布朗(Sarah Brown),右邊是其太太。他們是同居的三人關係。奧康奈爾和布朗都是自由民主黨LGBT+委員會的委員,兩人都是「跨女」。(圖:《泰晤士報》)

2018年年底,伯德穿上印有「婦女:成人、人類、女性」字句的T恤,出席黨內會議。伯德再次被投訴。2019年11月,伯德「被禁止擔任或競選任何黨內職務十年」和「被禁止代表該黨擔任或競選任何公職十年」,理由是她「在一段長時間內散播跨恐材料」。伯德提出上訴,認為她並非恐跨,而是希望在「基於心理性別的權利」(gender-based rights)和「基於生理性別的權利」(sex-based rights)之間取得平衡。該上訴仍在審理中。

伯德現根據《平等法2010》對自由民主黨提出歧視訴訟,她聲稱受到黨內那些推動「跨性別女人是女人」立場的活躍分子逼害。她的代表律師預期案件會在今年稍後時間進行聆訊,並表示此案很可能會成為言論自由的里程碑案例。伯德告訴《電訊報》,因為她認為跨性別女性不是女性,她受到「獵巫」對待。伯德並不認為自己恐跨:「在日常生活中,我有跨性別朋友。如果有人想在社交上被視為女性,我相信每個人都應該以禮相待,並稱呼他們選取的名字。但這並不意味著你會自動成為女人。」

數天前(2021年6月10日),稅務政策研究員福斯泰特(Maya Forstater)案在勞資審裁處上訴庭獲得勝訴。福斯泰特原是智庫Centre for Global Development(CGD)的研究員,因為持有「對心理性別持批判態度」(gender-critical)信念,不獲CGD續約。起初,勞資審裁處判福斯泰特敗訴,稱「關於性別是不可改變的專制主義者(absolutist)觀點,就平等法而言,是[不]受保護的信念。」更指她基於生理性別指稱跨性別人士,「這進路在一個民主社會中,不值得尊重」。後來這一裁決被上訴庭法官推翻,認為福斯泰特的觀點縱然對某些人「可能極具冒犯性,甚至令人困擾」,但「在多元社會中,這些信念是——而且必須——被容許的」。

3月時,福斯泰特曾在推特(Twitter)支持伯德:「幫助她將案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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