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礽福(香港性文化學會副主席,宣道出版社社長)
「男女有別」本是個「山係石頭,海係水,阿媽係女人!」的道理,但來到現在,由於阿媽已不一定是女人,要談性別教育愈來愈困難。主流社會已將生理性別(Sex)與心理性別(Gender)分家,視後者不過是種社會建構,可以是流動的。在跨性別問題上,不少人同意在接受全套性別重置手術後,可更改法定性別;但有些人卻認為不用做任何手術,只須自我宣認即能更改法定性別。傳統的性別觀已開始瓦解。
然而性別牽涉身體觀,更可連結到上帝的形象的課題。本文嘗試從天主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身體神學」出發,[1]以醫治觀的框架來重新演繹,提出性別教育的方向,供弟兄姊妹參考。
創造秩序下的身體神學
人是按神的形像樣式造出來,傳統上雖然以靈魂體來為人作出二分或三分法,但在現實上除卻身體,我們無法談人。身體是我們意識到自己的基礎,也是我們與人、與神來往的基礎;人不是依附在身體的靈魂,而是「身體化的人」(body persons,或譯「身體者」)。「身體神學」認為人的身體能彰顯神自己,人也能透過自己的身體來認識上帝的本質 — — 愛。
創世記一章26節:「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傳統認為神的形像與樣式是指理智、自由;根據接著的經文,也可指人為大地的管家;我們較少留意27節那句:「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兩性能反映神的存在,這不是指神有性別,而是指向三一神是「關係性的存有」。
當然,動物也有兩性之分,所以要按聖經小心釐清兩性關係如何反映神的形像。創世記第二章神以亞當獨居不好,要為他做一個配偶(更清楚的翻譯是「一個相稱的助手」,「助手」原文多解天上的救助,指向耶和華,故「助手」沒有次等的意味),卻先叫他為動物命名,然後經文說他「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這個記載很有趣 — — 怎麼在動物中找配偶?那是因為配偶的意義,除了交合,還有交心。亞當此時的狀態,被稱為「原初的孤獨」(Original solitude)。孤獨並不是人類犯罪墮落後才出現的,而是反映人有能力將自己從世界區別出來,發現自己的不同,這稱為「人性的孤獨」;另一方面人還有「配偶性的孤獨」,渴求有一位與他對等的人。
於是神在亞當沉睡時用他的肋骨做出夏娃,當亞當看見夏娃即脫口而出讚美的情詩,他發現了那與他既相同(都是人類)又不同(性別不同)的人。亞當除了找到那可以幫助他的配偶,也通過那「並不羞恥」的赤身露體中(原初的赤裸Original nakedness),發現發現男女身體的構造顯示兩性的互補與共融,對等中有差異,那是「身體的配偶性意義」(The spousal meaning of the body)。聖經隨即宣佈那原初的結合(Original unity):「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二24–25)男、女是兩款身體,但這兩款身體結合為一體,才構成完整的人性:每個人只能是「男人」或「女人」,但「人」卻是「男人」加上「女人」。亞當「原初的孤獨」及在夏娃出現後所激發的情詩,展現這合一不只是肉體的合一,人是為了與人建立關係而受造,人在身心合一中愛與被愛,彼此交付。男女結合正好反映三一神的位格共融(Communion of persons)。
男女結合也滿足人類要「生養眾多」(創一28)的召命:那人和女人互相深深地認識(yada)對方後,才認知親職的身體事實。女人的身體有母職的使命,男人的身體有使女人懷孕的可能性,能繁衍孩子(有身體位格的人)。位際共融永遠都有「向弱小新生命開放」的特性 — — 正如聖靈自永遠發自聖父與聖子之間的結合一樣。
道成肉身的醫治主對身體神學的補充
不過始祖犯罪後,大地受咒詛,身體也受咒詛,成為軟弱、會衰敗、必死的身體。我們已無法完全了解墮落前的身體,只能以這墮落後的身體為實況。而當代談身體觀,有一種「以真為善」的傾向,以為凡是「天生」的,都是合理、正常、該受尊重的,覺得神會按我的現貌來接納我,所以只須做回自己就可以。然而,「真」就等於「善」嗎?何況,「真」是否「真」,有時也值得商榷。
當法利賽人試探耶穌對休妻的態度時,耶穌直陳摩西律法之所以容許休妻,乃因人的心硬,而非上帝的旨意,並且把男女夫妻關係回溯到創造秩序(太十九3–9)。有些人認為以創造秩序談倫理,是罔顧人類已不可能回到原初狀態。問題是夫妻關係是主耶穌親自吩咐要回歸創造秩序來討論,是我們立論的基礎。這也反映,即使在現實的處理上有權宜之計,在牧養上妥協包容,但在倫理的判斷上仍不能將就。可惜當代文化不接受自己的「心硬」,更要求別人視之為「正常」、「正義」。墮落後的身體,固然可以在今世得到救贖,卻有待身體復活時才能得享那全然健康、聖潔、永恆、榮耀的身體。故此在現世,所謂的健康與正常,並非真正的健康與正常,人人都需要醫治。
我們需要在醫治觀下反省我們以為真的事,會否是假,既不美也不善;並且不要只看見別人眼中的刺,沒有看見自己眼中的樑木。只有當我們除去樑木,別人才有可能承認自己有刺。教會不是個無罪的群體,而是個認罪的群體。我們不是因無罪而吸引那些有罪的人,我們乃是因認罪而喚醒自義者發現自己有罪,從而吸引他們來到我們當中,一起認罪悔改,經驗從聖靈而來的心意更新而變化。我們不能靠不認罪來保持聖潔,乃是靠不斷認罪來保持聖潔。
耶穌基督是醫治的主,對身體、性別的救贖,自然要回到那「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身上。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三16)道成肉身肯定了身體的價值:聖言成為肉身,身體就成了上帝的言語,我們不單從耶穌的教導,也從祂肉身的行動中了解上帝。身體不是工具,身體是「我」本身,身體是因上帝願意俯就不配的受造物──我──而成為禮物。我們常從物質的角度思考禮物,但禮物不一定是物質的,你幫媽媽按摩也是一份禮物。物輕可以情意重,因為送的不是物,而是情意。情意不是抽象的,不是隨口說說,而是透過「身體的語言」表達出來,無論是一個服侍還是一份禮物。禮物是「我」的延伸,我送的其實是我自己,基督「捨身」成就救贖大功,展現最徹底的愛。耶穌把自己的身體當作最大的「禮物」交付給我們,而我們「接受」祂的方法就是成為祂的身體(約六53–56),保羅也強調身體成了聖靈的殿(林前六19)。我們要從這個度了解耶穌以至我們的身體。
聖子既成人身,也取了人的性別,成為男身,此舉沒有強化男尊女卑的形象,反倒強調男女的平等。為甚麼?耶穌身為第二亞當,自然顯示了何為真正的男性,而祂如何看待女性、對待女性,就襯托出真正的女性形象,以及男女間該有的關係。所以不單男性可以從耶穌身上學習成為男性,女性也可以從默想耶穌如何對侍自己而學習成為女性。並且進一步,雙方都可以從耶穌身上學習與異性相處。
夫妻類比:耶穌雖然守獨身,卻沒有否定結婚的價值,因為夫妻關係不單在舊約象徵耶和華和以色列人的關係,更是新約象徵教會與基督的關係:「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1–32)只有肯定婚姻的價值,追求夫妻間的契合,我們才能領悟這極大的奧秘,而這種神人間的圓融關係,將延續至新天新地的「羔羊婚宴」(啟十九5–9)裡。
耶穌守獨身,反映單身並不比結婚低一等。「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太二十二30)原來婚姻雖然有今世的價值,並且是神人關係的重要隱喻,但在天國裡我們再不需要夫婦間「一體的合一」,而是要「與上帝婚姻式合一」。為天國而守獨身的人,是在今世預嘗了天國不婚不嫁的圓融。但選擇獨身來自神的呼召,不是因各種原因無法締結婚盟而來的無奈抉擇,不宜因對方獨身的現實已聲稱對方有獨身的「恩賜」。
耶穌死後三天身體復活,並升天,成為信徒在終末時身體復活的藍本,而且這是個全新的身體:「在衰朽中被種下,在不朽中復活;在卑賤中被種下,在榮耀中復活;在軟弱中被種下,在強壯中復活」(林前十五42–43,中文標準譯本),具有永恆的價值。到時候我們的眼淚將被抹乾,所有的缺損與遺憾都得以扭轉過來,那是個榮耀的身體。
從身體神學看性別教育
但以上的看法會否流於一廂情願,把身體看得太過玄妙?我們看中西方的粗口文化,常以性方面來羞辱人;性暴力相比其他身體部分的傷害,往往受到更多、更強烈的譴責,因為我們都感到性的傷害特別深刻,直接損害人格。性身體脆弱又尊貴,性別教育也成為鞏衛人性的教育。
至於各種文化的「成年禮」,都預設了人要具有生育潛能,以及擁有獨立自存、經營家庭的能力,才能堪稱成年。由男孩變成男人、由女孩變成女人,不是生物學的自然嬗變,而是需要教導與學習的,這就牽涉不同文化的性別教育。我們日常話語裡,常以「嫁得過」、「娶得過」來定義「好男人」、「好女人」,也跟「成年禮」的預設相近。男人、女人的定義,跟丈夫、妻子、父親、母親的角色,有複雜的連結。
所以,不要以為教導「男女有別」是不合時宜的事(雖然政治不正確),它具有一定的文化共識和神學基礎。我們需要是如何在醫治觀下看身體觀,在身體觀下看性別教育。
1. 「我就是我的身體」,自己和別人的身體都不是遊樂場,都不是達到慾求之工具(現代醫學發達常令我們視身體是能隨意更換零件的機器),所以要尊重、要保養顧惜,何況在信仰的啟示下,我們知道人是按上帝的形像所造,身體是聖靈的殿。最終信徒也要「身體復活」,不只靈魂得救。
2. 性別是人類最基本的區別與自我身分,比年齡、膚色更基本,讓一個人從小擁有性別安全感(gender security)和性別自信(gender confidence),除了有助他們與同性與異性間的互動,更是建立其人觀的重要一環。
3. 肯定「男女有別」就是從根本上肯定人是有差異的,而差異不一定代表高下,差異之間可以是平等的,可以是互補的;彼此需要對方,豐富對方,所以差異是美好的,但必須彼此尊重。
4. 但始祖犯罪墮落後,男女的關係變成「管轄」與「戀慕」,從此以「男尊女卑」扭曲了「男女有別」的意義。當代文化為抗衡「男尊女卑」,強調「男人做到的,女人也行」,固然開拓了女性的潛能,卻容易扭曲為使女人變為「假男人」,並且不知不覺間否定了女性某些美好的特質,仿效了男性某些不好的特質。另一方面,現在愈來愈多男性失去男性氣慨,缺乏動機、興趣;失去目標、方向。
5. 今天我們要反對的是男尊女卑(或者女尊男卑),而非男女有別。性別教育不單單教導男女有別,而是可按著男女的分別來作出教導與培育(例如在閱讀上,女生多喜歡能分析動機與行為的故事,男生多喜歡有動作的小說;男女的體格不同,容易受傷的部位也不同,故此適合的運動類型及訓練模式也應不同;就連男女的友誼模式和暴力形態也有不同),不要只用中性化的教育方法。但男女有別也不是鐵板一塊,不要刻板定型,必須同時留意個別差異。
6. 「生養眾多」:各種文化的「成年禮」都預設生育潛能,所謂成年,指男可婚、女可嫁。聖經沒有對男女下很清晰的定義,但對男女「生養眾多」的使命,已假設男女走向婚姻及生育,是神所賜福的事。男與女,不能分開定義,所謂「好男好女」,即「好夫好妻」、「好父好母」,他們是在互動中定義對方,以進入婚姻與親職關係的方向進發(離開父母à與配偶連合à成為一體)。夫妻關係,除了學習與配偶相處外,也要學習與非配偶的異性相處;後者,即或獨身者也應學習。完整的性別教育應該把親職教育納入其中。
7. 成熟不是自然發生的,從男孩成長為男人,從女孩成長為女人,不只是一個生物學的過程,那是需要教導與學習。如果「管轄」與「戀慕」是墮落後的男女關係,按新約的啟示,這應轉化成「捨己的愛」與「敬重式順服」的關係(弗五22–33)。管轄者對己容易妄自尊大,對人容易否定其主體性(嚴重者暴力對待);而戀慕者對己容易缺乏自信,對人則容易屈服。所以我們教導男孩謙虛、犧牲、尊重人、服務人,成為;幫助女孩投入靈性生活,與神連結,建立她們的自信,有良好的同性群體。
8. 然而,性別教育不能單靠認知學習,一些跨世代的同性成長群體,讓他們在跟不同年齡層的同性互動中,潛移默化,學習成為男人與女人,十分重要。之所以要強調要同性群體,因為實證研究指出,同性在一起時的表現,跟有異性在時往往不同,前者更顯本真。雖然「紳士」與「淑女」的講法好像有點老套,但這的確是種健康的男性與女性形象。
9. 古人的智慧是:「要整條村共同養育一個孩子。」教會,是否也要擔任這個角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們要一起培養教會的年輕人,每個成年信徒,無論已婚、未婚、有孩子、沒孩子,都有當長輩的責任,並且在教育年輕人的同時學習當成年人。「⋯⋯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林前四15)一個成熟的人,是能當父母、長輩的人,能夠「孕育生命」。「無兒無女」仍可「為父為母」,就如教會傳統的「教父、教母」(Godparents):那是嬰孩洗禮時,挑選值得信賴的親友擔任教父、教母,擔起受洗者教育、教導、關愛、靈命的輔助責任。沒有嬰孩洗禮的教會也建立一種同性的教父母傳統。
小結:性別教育有兩個重要的階段,第一是在孩子小時建立其性別自信,第二是在青春期幫助他們長成為「男人」或「女人」,之後的就是鞏固這兩個階段的內容。所謂性別特質是指一種傾向性,因勢利導則事半功倍,否認則事倍功半。譬如我們說女人更易有「母性」,這並不代表每一個女人都一定有,也不代表因此就不用教,但總是比教導男人有「母性」容易。「父兼母職」或「母兼父職」,除了因身兼兩職外,還包括要承擔本身所缺乏的特質,需要加倍的學習。
從醫治觀看性別教育
今天教會常被人批評太過著重「家庭價值」,貶抑了未婚、不婚、離婚、無兒無女者,以至同性戀者、跨性別者。這當中的確有教會值得反省的地方,所以本文嘗試引入宣道會的醫治觀來豐富有關的討論。
10. 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二17)墮落後的世界,有誰沒有病?無論是同性戀、異性戀、變性、殘障的身體都需要被醫治,沒有人不需要被主醫治,世間原沒有真正的「正常人」。人最大的問題是不承認自己有問題。現在很多國家都訂有「婚內強暴」的罪行,提醒我們即使在異性戀婚姻內,那無法身心、性愛合一的關係,仍然有問題。婚姻不能徒具形式,同床異夢者也需要被救贖。
11. 耶穌是醫治的主,祂神蹟醫治的大能,至今仍延續著。但宣道會雖然強調神醫的福音,卻坦承「不包醫」,並且我們也不知道不蒙醫治的原因,當中沒有方程式,甚至無關乎信心的大小,醫治的主權在神。終極的醫治要在基督再臨,我們身體復活時才能出現。在此世,我們除了談「蒙醫治」,也要談「不蒙醫治」,如何在殘缺病痛、慾念取死的身體中,活出聖潔,活出盼望。今天我們在教導上出現一個大缺口,就是多談又強調蒙醫治,少談又漠視不蒙醫治,但蒙醫治的情況有多普遍呢?結果很多信徒在我們的教導中找不到屬於自己的段落。其實成熟的一個表現,是接受人生有損失、傷痛與遺憾;牧養的一個重點,是幫助人在節節敗退中,仍知道如何應對,存有盼望。
12. 在現實上我們常過著兩難的生活。保羅說:「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七8–9)這顯示不單婚姻不容易,單身也有難度。從這種生活兩難出發來談性別教育與家庭價值,才能貼近信徒的實況,作出適切的教導與牧養。
13. 馬太福音十九章8節裡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在現實的牧養上我們需要許多的彈性,但原則必須清晰。我們可以用諸般的智慧、愛心與彈性,來牧養婚前性行為、婚外情、同性戀者、跨性別人士,卻必須守住原則,不以有病的為無病,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14. 「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它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林前十二22–25)教會不用高舉俊美者,反倒要體貼軟弱者,因為他們的心靈往往也脆弱。聖經教導我們要越發加添他們的體面與俊美。
[1]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1979年至1984年間發表了129篇短講,以連貫的內容發表其「身體神學」,1997年集而成《身體神學:人在天主計劃中的愛》;最新版本是《男和女 — — 天主的傑作:身體神學》(Man and Woman: He Created Them),中文版由身體神學翻譯小組翻譯,由香港公教真理學會於2013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