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N號房】捍衛未成年少女 管制網上性勒索

招雋寧(特約撰稿員)

韓國爆出「N號房」的網上大型影像性暴力事件,涉及超過70位女性,當中不少為未成年少女;影像取得26萬人次付費,助長暴力滋生。

駭客獲得未成年少女的個人私隱資料,並威脅其安全。少女被敲詐,以自己的色情影像繳付「保護費」。勒索者在隱密的網上渠道出售影像及私隱資訊。許多付費者以此展開更多新的「性勒索循環」。

不論駭客技術,還是Telegram和色情影像的通行性,香港似乎有同樣條件複製「N號房」。本港有法規保障女性,尤其未成年少女嗎? 

規管性暴力 為何需要更先進的法例?

去年,法改會一「進步」之舉,是建議立法規管未經同意的偷拍(窺淫罪)。可是,明顯不足以解決「N號房」同類事件。有不少用作勒索的影像,並非「未經同意」之下偷偷拍攝。而且,散播、買賣等行為亦未被規管。

你可能會想,現行可用「刑事恐嚇」來控告性勒索者。然而須留意,性的勒索對人性尊嚴的威脅程度,與金錢、利益等敲詐極不同。有云「錢財身外物」,錢財瓜葛換來「經一事,長一智」,並無不可。性的侵害卻是對人本身最根本的羞辱,使心理和人格破碎,所帶來的扭曲和陰影實不可同日而語。

再者,性勒索的延續性強,使受害者更易受到二次傷害、三次傷害。「N號房」曝光後觸發獵奇效應,至今仍有人嘗試進入「聊天室」,亦再傳有人以更隱密的方式啟動新的「聊天室」,散播影片謀利。我們需要更先進的法例規管網上性暴力。

另為性勒索立法

性勒索(sextortion)屬於「報復性色情」的一種。這並非新事物。

16歲加拿大少女Amanda Todd在2012年自殺,原因是不慎被網友拍下祼照,並被陌生人以在facebook公開祼照,從而敲詐她的脫衣影片。其後,警察查出性勒索者同樣對其他男女進行滋擾和勒索。加拿大CBC電視台製作了名為《網路殺了她(The Sextortion of Amanda Todd)》的紀錄片,探討打擊性的勒索。同年,美國亦有另一受害女士,發起了終止報復性色情的社會運動。

特別為性勒索立法,除了因傷害程度不同外,亦有實質作用。風雨蘭認為設立規管性勒索的法例,可向公眾更清楚地傳遞「性勒索不可接受」的訊息,遏止風氣。據此,受害人遇事時更能認清對方的犯法行為,減低他們去求助的猶豫。

英國有法例規定,當你向別人展示私密照,刻意令對方困擾,屬於犯法,這個「展示」包括了上載、發訊息和印刷影像。此外,威脅公布或未經同意公佈別人的私密照,令別人驚恐、受侮蔑,同樣犯法。這些做法都有助打擊「N號房」的流通性。

筆者呼籲本港盡快訂立更先進的法規保障女性,尤其為保障未成年的少女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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