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陳靈騫(項目幹事)
隨著一男一女的自然婚姻及家庭制度受到挑戰,本會有份參與的愛家共融網絡於十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六日假恩福中心舉行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以「守護婚姻」為題,約有一百人參加。主題講員分別為英國大律師保羅·戴蒙德(Paul Diamond)及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教授鄭順佳博士。
Paul Diamond是一位基督徒律師,他一直維護一男一女的婚姻,擅於處理宗教自由及言論自由案件。他在峰會的第一天主講「婚姻應否被重新定義」,講述英國同性婚姻制度化後的影響;以及「守護婚姻:宗教自由與歧視」,分享守護婚姻與宗教自由及歧視之間的關係。

英國大律師保羅·戴蒙德(Paul Diamond)
婚姻與孩子
婚姻應否被重新定義?Paul Diamond以「Save our children」(救我們的孩子)開場,說明這是我們聚在一起的原因。
究竟什麼是婚姻?Diamond指出這是一種制度讓個人享有社會福利的權利。在人類學角度看,婚姻是兩性互補的關係,並負責養育孩子和傳播價值觀。另一方面,世界各地正要進行不可思議的性別選擇,男人要成為女人,女人要成為男人。若政府沒保護家庭和婚姻制度的方向,孩子成長便更容易脫離婚姻的保護,他反問我們「Is it a good idea to raise children out of wedlock?」(在非婚姻狀態下養育孩子會是個好主意嗎?)事實上,一些中歐及東歐國家如保加利亞丶羅馬尼亞丶匈牙利丶拉脫維亞等均有保障一男一女婚制的憲法。
Paul Diamond的所見:政府對基督徒的敵視和打壓
Diamond坦言回望過去的五年,他看到基督徒被禁止穿戴十字架丶領養孩子,甚至失去工作,人權委員會更以「基督教價值污染小孩」來反對基督徒的寄養家庭。若你仍不知道正發生何事,Diamond鼓勵香港人,是時候去知道發生甚麼事,因為世界的改變可以來得很快。我們需要去了解那些人權法、婚姻法正發生甚麼的改變,繼而成立組織丶尋找律師去準備應對。他又提到,當法庭提及跟性有關的案件時,是世俗觀點,抑或宗教觀點?Diamond 認為我們需要的是宗教觀點,需要努力下功夫。他更繪形繪聲,形容自己在法院上如何辯論。
開拓媒體工作
Diamond 鼓勵我們在媒體工作上加把勁,去認識熟悉媒體的人並開始思考如何善用並發揮媒體的作用。不過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所有人都說你做不到,你的朋友不會喜歡你,法官亦會嘲笑我們。然而,他來這裏的原因就是去鼓勵大家擺脫基督徒的顧慮,勇往直前。Diamond認為我們需要發揮媒體的力量去影響法官,他們都是生活在香港的,同樣會閱報。這是一個挑戰,我們必須在政治上取勝,否則,我們就只能在教堂裡宣講,影響力便會很少。這代表保守派只關心自己的宗教自由嗎?Paul Diamond再次強調,這是有關保護兒童。孩子有家庭的權利,家庭亦有孩子的權利,這是一體兩面的。我們不只認識到婚姻是美好的戀愛關係,我們更承認婚姻制度是保護兒童的。
同性婚姻制度化後的英國
在下半部份Diamond以「為婚姻辯護:宗教自由與歧視」為題,分享婚姻、宗教自由與歧視三者的關係。他分享了很多英國法庭個案,說明當地在婚姻被重新定義後,社會、個人及教會所面對的法律挑戰。
Diamond先提到《歐洲人權公約》第九條保障了思想丶良心和宗教自由,三者雖是不盡相同,但是互相連繫的概念,其中「宗教」是被強調的。他認為當中所保障的宗教自由,最重要的字眼是「表示」(Manifest)。條文的中文版是「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以及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在禮拜、傳教、實踐儀式中表示其宗教或者信仰的自由。」
呼籲律師動起來,保護人民的信仰自由
第二,他指出教會不應指望世界會明白我們的語言,世俗社會是雙重標準的。每個人都說英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但他說:「說實話,我們不是。」大部分報章都說:「英國正在迫害基督徒。」例如一名在托兒所工作的女教師Sarah Mbuyi因拒絕給孩子們讀同性戀故事而被解僱,基督徒的看法被法院視為可憎的。另外,一位在監獄服侍的傳教士提到《哥林多前書》關於性的教導後,被囚友投訴及遭紀律處分,令他最終辭職。這些不是個別案件,我們還在進行一場政治運動,Diamond呼籲律師起來,為這些人的信仰自由辯護。Diamond肯定信仰的實踐自由並引用主教Lord Carey的說話,「若基督徒對性倫理的觀點被說成是『歧視』,那就說不上是尊重民主價值」。
於英國,站在平等機會政策面前的人會說,教會的看法是不相干的,但是僱主可以用平等機會政策來阻礙信仰自由嗎?這就是我們所面對的難處,所有學校、公司都被限制。一名社工學生因在面書上用了譴責同性戀的聖經經文,被裁定違反專業社工守則而開除學籍。Diamond提到主流媒體的中傷的手法,就是在報章大標題上加上「恐同不能成為社會工作者」,然而當那名學生在法庭上得到平反後,就只有一小段報導「男子贏得上訴」。
必須媒體友善、團結一致及快速決定
Diamond 就此提出我們要協助維護家庭的組織發展及做到媒體友善,而且要一起做。事實上所有決定都要做得很快,不過不會所有決定都是你同意的,有時需要妥協。你要解釋,為何你要站出來辯護。這些話題是極複雜的,我們需要領袖、牧者,因為這不只是法律的事,你需要更闊的眼光。而神學方面怎樣看?你需要有教義去支持。有些時候,你可能沒有足夠時間去面對外面的攻擊,例如在批核同志的領養案上,法官一句「兒童需要爸爸媽媽」也被指為不寬容。這是一句合乎常識的意見,但當婚姻的觀念和制度被扭曲時,這些常理的發言卻要面臨威嚇和被消音!香港人又是否接受這樣的對待?所以Diamond 鼓勵大家要很快地去做,更要主動去設定議程。
因此,我們需要向普羅大眾灌輸的信息是,婚姻指涉到兩性相輔相成對子女的撫養和價值觀的傳播,若政府沒保護家庭的方向,孩子成長便更易脫離婚姻的保護。另一方面,基督徒也不應該只關心自己的宗教自由,若有同性戀者被欺凌時,基督徒也要出手阻止。正如耶穌基督在世時,他最關心的也是孤苦無依,以及被眾人歧視的弱勢社群。
鄭順佳博士:婚姻的神學反思
鄭順佳博士於第二天的峰會,以聖經為基礎分享「婚姻的神學反思」,盼能裝備信徒迎接婚姻的法律及文化挑戰。

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教授鄭順佳博士
性和婚姻是上帝賜福的途徑
他先講述現今社會的情況並進一步分析新舊約經文對性以及婚姻家庭的看法。鄭博士認為在後現代社會,身體被壓縮為性,所有媒體都鼓吹無性不歡。只要防護措施,也沒有太多代價和猶豫,所謂興之所致,想做就做,並不會理會後果。然而,性和婚姻是上帝賜福的途徑,設定界限為人帶來安全感。此外,我們要以智慧來守護合理界限並關心處於弱勢的人,免於因著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被性剝削。我們要分別甚麼是真正弱勢。上帝設立律例,顯明他的愛護關懷。
創世記:婚姻的設立及秩序
就舊約聖經的內容,性的秩序是上帝所設立的婚姻家庭,以性的禁令定下不可逾越的界線,以性的律例去針對偏離標準的人。先從《創世記》去看,第一章所提到人與上帝的關係是被造和創造主,人受命於上帝生養眾多,意味涉及婚姻和家庭。同時,人的使命是管理大地,兩項任務都是人要向上帝負責,上帝會向人問責。而第二章是上帝創造人的仔細論述。簡單來說,第一章講述上帝造人甚好,與第二章所說的獨居不好做成強烈對比,所以上帝要為人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男和女配合的婚姻才稱得上甚好,聖經說明骨中之骨,是親密的關係並持久忠貞的誓言,雙方彼此委身,一起去面對生命。原初的不好,因著合成而變為好。而人離開父母與配偶連合,是指獨一無二,更有優先的一體關係。
律法書:令猶太人「引以自豪」的禮物
另一方面,人是性的被造物,性是構成人之為人很重要的元素。《創世記》中記載到亞當為動物命名,卻找不到合適的伴侶。「合適」指下文的赤身露體,包括合適的性伴侶,上帝回應獨居,就是賜下合適的性伴侶。在舊約裡,性的暴虐和社會壓迫有很密切關係。廟妓、獻子女、剝削、社會不公義、性放縱的惡,均纏繞一起,是極度失序,那是無時無刻有性的失序。上帝呼召人去跟隨既定的秩序,那就是在律法書上所見到,而其他民族沒有的,因此律法書是當時的人「引以自豪」的禮物,是我們今天少有的觀點。律法書上記述性是坐落在創造的脈絡,關於人與人和以色列人與上帝的關係。性在創造和立約之脈絡下,猶太人對性是壓倒性的正面論述,不是否定的心態。鄭博士提出性是上帝美麗奇妙創造,正面取態的條件是適當的時間和正當的關係,前者例如行經,後者例如婚姻場景。
性的三個意涵:生兒育女、親密認識、分別為聖
性主要有三方面意涵:第一方面是生兒育女,是整個五經的第一條誡命,穩定的環境可使孩子有很好的成長。第二方面是長相廝守的伴侶,不是純粹肉體,是兩人在身體和心靈上達到親密的認識。例如在《出埃及記》,提到三件事就是食物、衣服和房事,是丈夫需要滿足妻子的。在婚姻中,性是包括愛,拉比是這樣解釋,性是藝術,愛是需要去建立並分享共同的將來,整個生命全然的委身。因此,性不單只是生命的管道,也是愛的管道。第三方面是分別為聖出來的關係。婚姻是將各種關係裡分別出來的,性是只限婚姻所做的事,要確定對方的尊貴並要用尊重的取態,不是洩慾的工具。性和愛是上帝給人的禮物,能活在世界上分別為聖,婚姻就是步向完整和滿足的過程。
性的禁令,令人生活得到保障
性的禁令,是用了可憎惡的並帶著強烈的情緒,是宗教上道德上極嚴重的罪行。因這是違反上帝創造,危害整個社會的秩序,令人髮指,觸犯要以極刑。律法書劃了四條界線,令人生活得到保障。
《利未記》十八章所提到第一是亂倫的禁令,目的是要維護家庭的秩序,與 《創世記》互相呼應。其次是姦淫的禁令,是維護婚姻秩序,上帝先前設立的互相呼應。婚姻是關閉式關係,有排斥性,為兩個人的子女帶來安定和穩定性。第三是同性的禁令,以維護男女的性別秩序。這是上帝形象之下,男和女是有人體不同的結構,身心彼此配合。男和男是同性之合,以肛交為主,風險高,人體結構不為此而做。最後一點是不可與獸淫合,禁止人獸維護物種的區分。神造各樣生物,各從其類,人是動物類,與一切動物有相同,也有分別──在形象上不同,有等次上的分別。神將人放在所有活物之上,賦予管理權柄,對人和動物有層級分別。若進行人獸交,後果難料。
性秩序:使性免於暴虐和剝削
以上所提出的四方面都是對婚姻有影響。神不容許同性、亂倫、人獸的婚姻,同時也不應違反婚姻的忠誠。聖經沒將性視為自我擁有的事並可任意改變,而是在立約中,使性免於暴虐和剝削。性秩序的律例當中包括淫亂、娼妓、休妻,背後精神其實是排除性的交易,令弱小者不受壓迫,並與現今有待改善的娼妓法例相約。
新約更加嚴格,動淫念漠視人的尊貴
然而究竟性的界線,應該在哪裡?承接舊約的觀點,鄭博士再進一步探討新約的詮釋。他指出新約可說是更加嚴格,是實踐律法的精神,而不只是條文。首先,《馬太福音》的耶穌提到「動淫念」時引用十誡,指出背後的精神如何。按經文可分四個層次:一、當男性被女性吸引,繼而不期然產生愛慕、注視。二、渴望及想像雲雨之歡(即男女房事)。三、擬定計劃、部署雲雨之歡。四、成功雲雨之交。字面主義者認為,第四才是犯姦淫。但經文的界線劃在第一和第二之間,是在意念上劃界。一是好感,二是想像層次,自我娛樂,無考慮現實世界。無論行為成功與否,都觸犯第七戒,這是耶穌天國社群的精意。因為當人在淫念中,人就會污衊自己,給魔鬼留地方。淫念是將人客體化並視對方為洩慾工具,精煉地說,動淫念是漠視人的尊貴和形象。
婚姻中的性
鄭博士接下來帶領大家一起探討婚姻中的性。他指出《希伯來書》提到婚姻需尊重,苟合會受審判。苛合形容不道德的性行為,一般指婚姻之外,淫亂就是姦淫的事;是婚姻內外的破壞都是違反了關係應有的忠誠。當時的禁慾主義者認為婚姻是卑賤、可恥,與動物無異。縱慾主義認為婚姻阻礙追求性的歡樂,是輕率的。兩者極端都是反對婚姻的尊貴性。在當時社會,消遣的性不是甚麼大事,持守婚內的性結合、尊貴和忠貞反之是不正常,令人感詫異。然而基督教要求人去守護婚姻,不容許人染指。因此這節經文成為當時社會的見證,與舊約是一脈相承。
《哥林多前書》七章是新約最清楚的經文,當中提到假設了一夫一妻的關係,因為丈夫和妻子在原文都是單數。夫妻的性是互為義務,不是單向義務。婚姻是建基於捨己和放低自己的權利,以對方的需要作為依歸,配合對方的需要而非要求對方配合自己的需要。婚姻的性結合,不是指向自己,而是指向對方,是要求自己去滿足對方的需要──要求雙方的需要都達到滿足。鄭博士認為若說「婚姻是將性交易道德化和合法化的機制」是將婚姻的性結合賦予單一的經濟意義,扭曲了道德,就好像說「我的身體是我自己的,我有權主宰。」但《林前》 卻說,在婚姻中掌管身體的是對方。這是假設了婚姻是彼此相愛,而非自私自利的關係。當二人成為一體時,自己有保護對方(自己)的責任,需要維護和體諒對方。
遠離淫行
此外,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提到神想人聖潔,遠離淫行,不放縱情慾。面對性引誘,經文提到的方法是避開。現今社會視避開為性壓抑,否定自己的需要,違反人性。但在經文的圖畫是,當你行山在遠處時見到山火,正常就應逃離,而不是去看。這不是壓抑,避免火燒是上策,立即剎停是合情合理。《提摩太後書》第二章也提到逃避私慾,與清心的人追求公義,是要求人追求更高尚的事。「遠避」,是要較正我們的焦點,是正面和積極的。鄭博士就此提出守著身體,是神的旨意,要成為聖潔。這是更高的召命,分別為聖,歸神所用。遠避淫行是對上帝召命的回應,守身體不是壓抑,而是以聖潔和尊貴為目標,以神的義子身份去做。
另一方面,《羅馬書》一章提到的同性之交。保羅心目中第一類罪行,是性罪行,特別針對同性的性罪行。為何會先提到同性性行為?相信在性的領域,最合適去描述人離棄上帝和違反自然是同性性行為,因這是違反上帝造男造女的原意。由此可見到縱橫平衡,縱向是與神的關係,橫向是與自己的關係。在縱向,自然界顯明男女之性的證據,人卻壓抑了神造人的證據,人虛妄,拜偶像,偶像和上帝的轉換,是否定神;在橫向,人淫亂,放縱情慾,性別組合的轉換,否定了神對性別的創造。簡單來說,人扭曲上帝,敬拜偶像,否定上帝,就否定自己作為按神形象受造之物。
新舊約的一貫圖畫
最後鄭博士總結新舊約有一貫圖畫,新約天國倫理是承接舊約律法的精神而不是規條律例的放寛。他強調無論如何,婚姻應受尊重,不可被侵犯的。聖經亦露骨地顯示了性結合的合宜之份,而且在禁令上可見,同性是貶低上帝和自己。此外,姦淫是要停在淫念上,而實際的行動是要遠避淫行,並要積極追求上帝和活出聖潔。在性解放的性慾自主是將性解放美化,若將一切關係塗上性的色彩,就取消了多樣性,變得平面化。我們的福音叫人釋放,不用成為性的奴隸,這才是得到真正的自由。鄭博士提醒我們聖經的圖畫不是要直接與外間的人對話,而是教會內部很深入對教會的理解,如何去看待婚姻和性。背後是假設了我們相信聖經,也是神的啟示,若不明白自己信甚麼,就難以站穩去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