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珊(研究主任)
2019年8月,美國俄亥俄州一小學因學生以生理性別稱呼跨性別學生,處罰那些學生,並要求他們以後要以該跨性別學生認同的性別稱呼他。後來校方收到律師信才改變初衷,稱不會強逼學生使用跨性別人稱。
根據自由律師協會(Liberty Counsel)公開的律師信內容,美國俄亥俄州一名11歲的六年級學生,在與同學的討論中,堅持同為同學的A君為男生——該學生於春季時正式公開聲稱自己是女生。美術老師聽到他們的討論後,中止他們的討論,並向副校長報告,表示這些男生欺凌(bullying)A君。
翌日,副校長向涉事的男生(稱為約翰)查問。約翰敍述經過後,副校長表示他不能稱A君為男生:「你可以擁有自己的信念,但A君希望被稱為女孩」,並警告約翰:「可能會有後果,因為你使用男性代名詞並說『他是男孩,而不是女孩』。」同日的下午,副校長在約翰上體育課時帶走約翰,不准他上體育課作為處罰。在同學面前被禁止上體育課,令約翰感到羞恥及尷尬。
同日稍後,副校長致電約翰的母親交待事件。約翰的父母隨即向自由律師協會求助。自由律師協會向校方發出律師信,認為校方的處理手法侵犯了約翰的言論自由,要求校方回應。信中指出,儘管A君相信及希望自己是女生,但約翰理解他是男生,而且是出於真誠的信念,並非為了取笑或欺凌。而科學上,男性和女性「除了『XY』和『XX』染色體差異之外,男性和女性之間在DNA水平上存在超過6,500種獨特差異。這些男性和女性之間的DNA差異,不會因賀爾蒙或手術改變。」信中又指校方不應將跨性別意識形態(transgenderism)訂為正統思想(orthodoxy),應容讓學生自由討論。
校方最終妥協,回覆謂沒有學生被正式處罰及留下記錄,並且不會處罰討論跨性別議題的學生,亦不會強逼學生使用跨性別代名詞。
俄亥俄州仍未有州層面的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法,否則,約翰表達真誠信念的行為,很可能會被視為性別認同歧視而遭禁止。此外,擾攘多年的格林案(G.G. v. Gloucester County School Board),最近的發展是維珍尼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阿倫(Arenda Wright Allen)再度判格林勝訴。格林案於2016年曾獲聯邦最高法院受理,但隨後特朗普當選總統,隨即推翻前政府的指引,引致最高法院將格林案發還下級法院重審。格林是自我認同為男生的跨性別學生,於2015年入稟挑戰校方不准他使用男生廁所及更衣室。他本人已於2017年畢業。
報道: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ohio-6th-grader-punished-for-saying-gender-confused-friend-is-a-boy-not-a-girl
Liberty Counsel律師信:
http://lc.org/080619LtrtoOhioschooldistrictstudentspeech.pdf
校方回覆的律師信:
http://lc.org/080619LtrfromOhioSchoolDistric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