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撤回】新研究再證同性性吸引治療(SOCE)有效

陳婉珊(研究主任)

【研究撤回】
2019年8月25日更新:

內文所述研究「Effects of Therapy on Religious Men Who Have Unwanted Same-Sex Attraction」,已於2019年5月23日被撤回,原因是「尚未解決的統計差異」(unresolved statistical differences)。
特此通告。

retracted

一項同儕評審(peer-review)的新研究發現,在125名曾經過性傾向改變的努力(Sexual Orientation Change Efforts, SOCE)的男平信徒當中,大部分向異性性吸引、性身份及性行為轉移,而且有高效應值(effect size);在減少自殺可能、抑鬱和濫藥,以及增加社會功能(social functioning)及自尊上,亦錄得一般至顯著效果;再者,幾乎所有人表示完全沒有不良影響或只有輕微影響。研究結論表示SOCE對平信徒非常有幫助,但不適用於神職人員。

SOCE常被稱為「更正治療」(conversion therapy),過去數十年爭議不斷。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PA)在2009年出了一份報告,指更正治療不大可能有效,而且可能引致傷害。同性戀運動倡議者往往據此指更正治療無效兼傷害及污名同性戀者,要求立法禁止。

當中一份被廣泛引用的研究問題重重(Shidlo and Schroeder, 2002),該項研究開宗明義要探討受SOCE傷害的情況,起初研究題為:「恐同治療:記錄傷害」(Homophobic Therapies: Documenting the Damage)。可想而知這項研究會吸引對SOCE有負面經驗的人參與,因此無法代表所有參與SOCE的人的經驗。而且有關的憶述情況平均遠達12年前,更有三分一受訪者表示由非持牌專業人士提供治療。

新研究:SOCE對平信徒非常有幫助

新研究由保羅帶領(三位研究員是Paul Santero、Neil Whitehead及Dolores Ballesteros),刊於The Linacre Quarterly期刊。研究團隊從幫助受同性性吸引困擾人士的團體中招募曾接受或正接受SOCE的人士,再透過他們邀請其他合適的參加者。受訪者被告知研究是關於探討SOCE的成效及對精神健康帶來甚麼正面或負面的影響。由於只有8位女士完成問卷,研究最後決定只採納男性的樣本。125份合資格問卷中,有89%屬不同宗派的基督教徒(包括天主教、摩門教及猶太教),當中只有兩名新教牧師,其餘全是平信徒(lay religious belief);55%受訪者每週參加崇拜;64%因為宗教原因尋求SOCE,12%希望鞏固現有婚姻,只有3.2%表示基於家庭壓力求助;58%已完成SOCE,另48%正進行中。

分析數據顯示,在125個樣本當中,68%報稱其同性性吸引及性行為有一定程度至大幅減輕了,並且增加了異性性吸引及性行為。那些已完成治療程序的受訪者表示,改變維持的中位數接近三年。精神健康方面有相當改善:自尊、社會功能、減少傷害自己、自殺可能等方面的中位數屬於顯著(marked)改善;抑鬱的中位數則屬於一般(moderate)改善;減少濫藥的中位數更達至極高(extreme)水平。相反,傷害整體而言很輕微:只有一個參加者報告在傷害自己及自殺兩方面有極高(extreme)負面影響;其餘大部分表示只有輕微(slightly)至沒有(none)負面影響。研究指出專業治療加小組輔導的互助氛圍,有助改善參與者的精神健康毫不為奇。

原本在接受SOCE前只有同性性吸引的人士中(Exclusively Homosexual,35人),有14%受訪者(5人)表示經過SOCE後,改變為只有異性性吸引(Exclusively Heterosexual);這是一個巨大的轉變,如果整體而言,在進行SOCE後,只有很輕微機會情況會更差,反而很可能改善原本的精神健康問題——事實上高達七成受訪者表示SOCE只帶來正面的影響;那麼,對於信徒而言,還是有很大誘因嘗試的。

研究總結道:「對於這個調查組而言,與零假設(null hypothesis)相反,SOCE既不是無效的,也不是有害的,這與APA的發現相衝突。在這項調查的基礎上,可以告訴宗教客戶,SOCE有可能帶來一定程度的改變;而在自殺可能、自尊、抑鬱、自我傷害、濫用藥物及社會功能各方面,均有一般至顯著的正面改善。同樣與零假設相反,社會壓力並不是尋求SOCE的主要原因,效應值也並非明顯低於標準心理治療。傷害程度為零至輕微,與治療其他想擺脫的問題(unwanted problems)的典型傷害相若。」

此外,早於2007年,另一份同儕評審研究亦找到SOCE有效的證據:「Jones & Yarhouse的縱向研究方法論相當嚴謹,主要研究用宗教信仰改變性傾向的努力。77個人完成。結果如下:15%有清楚改變;23%不再受性傾向控制,能保持貞潔;29%有改進,但仍在過程中;15%沒明顯改變;4%感到混亂;8%放棄治療,擁抱同性戀身份。他們說:『我們已提供證據,透過參與出埃及的事工,同性戀性傾向的改變是可能的……我們也找不到甚麼證據支持參與出埃及的改變過程是有害的。』」(註)

應尊重案主自決的原則

此文撰寫之際,美國已有14個州份及DC特區立法禁止專業人員向青少年提供改變性傾向的治療;加州的AB2943法案更進一步禁止向所有人提供改變性傾向的治療,該法案現已通過參議院,外界預期將會順利通過眾議院及讓州長簽署成為法律。在英國,最近一個全國性的調查發現,有2%的LGBT人士正接受更正治療,另有5%曾受邀接受治療,英政府隨即宣布考慮禁止更止治療。

然而,假若接受治療後有很大機會改善原有的精神健康問題,亦沒有甚麼負面傷害,在尊重案主自決的大原則之下,實在沒理由禁止他們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變相逼使他們只能向非專業人員求助)。假若有個別團體或人士仍使用已被證明會帶來嚴重傷害,現已被唾棄的治療方式,應該針對打擊該等治療方式,而非一刀切禁止所有專業治療和輔導。

資料來源:
https://www.core-issues.org/leading-stories-and-research/new-study-effects-of-therapy-on-religious-men-who-have-unwanted-same-sex-attraction

註:〈性傾向完全天生,不可改變?〉
https://blog.scs.org.hk/2014/01/10/性傾向完全天生,不可改變?/

延申閱讀:http://facts4lgbt.info/b5/article_detail.php?type=database&cate=1&id=140

【2018年9月1日更新】
眾議員Evan Low在法案提交給州長簽署前撤回議案AB 2943,表示聆聽到宗教團體的反對聲音,將會修定議案在下一會期重新提交。
新聞:https://www.sacbee.com/news/politics-government/capitol-alert/article217429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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