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珊(研究主任)

安大略省家長反對激進性教育課程,新政府履行競選承諾,廢除2015年推行的性教育課程,重新諮詢,聽取家長意見。(圖:WaynFo)
加拿大安大略省(Ontario)教育部長宣布廢除2015年推行的性教育課程,重新進行廣泛諮詢,聽取家長對性教育的意見。家長組織表示歡迎。
安大略省教育部長湯普森(Lisa Thompson)於7月11日公布,廢除2015年推出的性教育課程指引,新學年學校的性教育課程將會回復1998年的指引。教育部同時著手進行廣泛諮詢,徵詢家長意見,製訂新性教育課程。
2015年性教育課程由時任工黨省長韋恩(Kathleen Wynne)政府推出,當時受到史無前例的家長反對抗議。新上任的進步保守黨省長福特(Doug Ford)在競選時曾承諾當選後會檢討性教育課程。
2015年性教育課程廣受家長質疑不適合學童之發展階段,如三年級(8、9歲)教同性戀及性別認同;11、12歲教自慰;再高一年級的內容甚至包括口交及肛交。課程還建議七年級學生(約12至13歲)帶備避孕套,以備「不時之需」;八年級學生開始規劃個人性活動;六年級便會被告知男、女以外的六種性別(gender)。
發起請願反對邀進性教育,迄今收集到近16,000聯署的維家組織「維護生命運動聯盟」(Campaign Life Coalition, CLC)歡迎新政策,並期望新政府進行一個真正的諮詢:「韋恩與1,638所學校的一位經過精心挑選的家長代表進行了虛假諮詢,回答了一份措詞無稜兩可的調查問卷,當中包含一些母親都會同意的陳述。」除了諮詢所有家長,CLC希望諮詢接受不同語言,讓少數族裔的家長也能參與。
另一家長團體PAFE(Parents As First Educators)總裁艾倫(Tanya Granic Allen)強調校方要通知家長:「必須有一個非常明確、統一、全面的預先通知,告知何時教授這些課程,而且家長可以選擇退出(opt-out)。」
的確,家長教育權是國際人權標準,從《世界人權宣言》到《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等國際人權公約均肯定家長擁有對子女的教育權,譬如《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第3款便提到:「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可見,學童的性教育,應充份諮詢家長意見。
與此同時,加拿大的例子讓我們見到,家長的聲音是重要的。作為家長要留心學校把甚麼教給我們的孩子,當政府或校方要把不適當的意識形態灌輸給孩子時,家長必須組織起來發聲反對,甚至善用「手中的一票」,要求從政者守護善良風俗、守護孩子。
新聞: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breaking-ontario-ford-tories-to-repeal-wynne-sex-ed-by-septem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