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珊(研究幹事)
澳洲通過同性婚姻(圖:澳洲人報)
12月7日,澳洲同婚議案在眾議院通過,總督隨即簽署生效。11月15日,澳洲公布同性婚姻郵寄公投的結果,有接近八成選民寄回選票,當中61.6%支持同性婚姻,反對則有38.4%。由於公投結果清晰,同婚法案在參眾兩院毫無懸念獲得通過,前後不足一個月。
然而宗教自由卻變成一張空頭支票。在公投期間,支持方不斷保證,同性婚姻與宗教自由和父母權利無關,而且立法時會加入保護宗教自由的條款——可是這個承諾暫時仍未兌現。儘管總理滕博(Malcolm Turnbull)承諾宗教自由會獲得廣泛保護,加上民間團體努力遊說,而且執政聯盟逾80位議員在同婚議案辯論期間發言及投票支持宗教自由修訂議案,但所有宗教自由修訂議案全都否決——理由是通過任何修訂的話,同婚議題要重新回到參議院審議。為使同婚議案盡快通過,宗教自由「被讓路」。
根據「澳洲華人家庭守護聯盟」,被否決的修訂議案包括:
1、保護持有傳統婚姻觀的人不受公共當局敵視的反侵害條款被否決;
2、民間婚慶人員拒絕為同性伴侶舉行婚禮的權利被否決;
3、宗教學校根據自己信仰所持有的婚姻觀來開展教育和管理學校的自由被否決;
4、慈善機構可以持守傳統婚姻觀而不失去政府資助的保護條款被否決;
5、保護父母將自己的子女從類似「安全學校」(Safe Schools Program)的教育中撤離(opt-out)的權利被否決。
11月22日,滕博要求前移民局長,現澳洲人權特使拉多克(Philip Ruddock)檢討現行法例對宗教自由的保護是否足夠,並預算於2018年3月底完成檢討。
澳洲投反對票的公民約有480萬,被視為對宗教自由一個清晰的訴求。同性婚姻不會影響他人?與宗教自由和父母權利無關?讓我們看看澳洲的發展給大家一個怎麼樣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