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名維護家庭價值人士獲美國政府委任為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代表,令LGBT組織不滿,並致函國務卿蒂勒森(Rex Tillerson)要求撤回任命。
3月13日至24日,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在紐約召開第61次會議,家庭與人權中心(Center for Family and Human Rights, C-Fam)科倫蒂(Lisa Correnti)及美國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梅爾頓(Grace Melton)獲委任為美國代表。
這事令LGBT組織非常不滿,人權運動(Human Rights Campaign)科布(Ty Cobb)致函美國國務卿蒂勒森要求撤換,因為該兩名代表並不支持LGBT議程。科布表示,家庭與人權中心已被南方貧困法律中心(Southern Poverty Law Center)指為反對LGBT運動的仇恨組織(hate group)。
加拿大真婦女(REAL Women of Canada)蘭多爾特(Gwen Landolt)反駁指控:「兩個組織都有充足紀錄堅持維護婦女和兒童權利,同時維護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他們從沒有煽動對任何一群人的暴力或憎恨。」
相反,2012年,一槍手闖進維家組織家庭研究議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意圖槍擊職員,幸好保安在槍傷下仍制服兇徒,才避過大規模傷亡。事後兇徒坦承是看了南方貧困法律中心的「仇恨地圖」(hate map)才起意行兇。
自由議會(Liberty Counsel)石塔沃(Mat Staver)反對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動輒標籤異見團體:「家庭與人權中心和傳統基金會不是仇恨團體……有別於南方貧困法律中心和人權運動,他們並不會貶低與他們不同意見的人。不實地標籤你不同意的人為『仇恨者』或『仇恨組織』,是不負責任和危險的……C-Fam和傳統基金會將本著全世界婦女的最佳利益,真誠參與會議。他們比詆毀者更有資格,因為他們不會盲目遵從LGBTQ議題。」
值得留意的是,人權運動將跨性別女士(transgender)和酷兒(queer)納入婦女的行列,換言之,人權運動會提倡一個男人認同自己是女人的權利,這種倡議正在歐美引起廣泛爭議,遭質疑是侵犯真正女性的權利。
資料來源:
自由議會聲明:http://lc.org/newsroom/details/031717-leftwing-groups-attempt-censorship-of-un-delegation
人權運動聲明:http://www.hrc.org/press/state-dept-appoints-extremist-anti-lgbtq-delegates-to-womens-rights-mee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