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議會一致通過《所有家庭平等法》 新例改變家庭定義

安大略議會一致通過《所有家庭平等法》 新例改變家庭定義

加拿大安大略省(Ontario)議會於11月29日一致通過新法案《所有家庭平等法》(All Families Are Equal Act, Bill 28),全體與會79位議員均支持法案,但有28位議員缺席投票。

新法案更改《兒童法改革法案》(Children’s Law Reform Act)及《人口統計法》(Vital Statistics Act),做法是去性別化,以「家長」取代「父」和「母」的用字,以遷就同性家庭使用人工生殖科技生產兒女所需。

使用人工生殖科技的同性伴侶亦毋須再向法庭申請取得家長的身份,只需填寫申請表便可。另外,只要事前作出書面協議,一名藉人工科技生產的嬰兒最多可登記4名家長。新法例改變了以往基於婚姻、血緣和領養定義家庭關係。

其實,如果政府承認同性伴侶的關係(不管是正式婚姻關係,或民事結合之類的關係),基於他們養兒育女的需求,衝擊一男一女、一父一母的婚姻家庭制度是可預期的,「父」、「母」在法律上將失卻重要且特殊的意義,變成一個個「家長」;由捐精或代孕母生產的孩子,血濃於水的血親關係可被一紙契約取代。同性婚姻的支持者經常說「同性婚姻不會影響他人」,只是虛妄謊言。

參考資料: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breaking-ontario-unanimously-passes-radical-lgbt-bill-redefining-parent-chi
https://news.ontario.ca/mag/en/2016/09/details-of-proposed-all-families-are-equal-act-2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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