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人權與社會道德 – 基督徒對現代政治的反思」課程花絮【7-8月2016年】

適逢立法會選舉年,香港性文化學會舉辦了「民主、人權與社會道德 – 基督徒對現代政治的反思」課程,讓信徒在選舉前熱熱身,對民主、人權和信仰的關係有更多認識與反思,選擇能代表他們聲音的候選人。我們會簡單總結五個課堂的重點內容。

8月4日「當前政治形勢與香港人的未來」
講者:程翔先生(資深傳媒人)

民主講座

程翔先生

第一講距離立法會選舉日剛好一個月,程翔認為今屆立法會選舉關乎明年三月特首選舉,而建制派被問到是否支持特首連任十分被動,可見其部署審慎,在這次選舉亦沒有派出太多團隊參選,以免自己打自己。非建制派方面,因為傳統泛民以外又開出本土派,遍地開花,故此票源分散。然而,梁天琦因為確認書事件被奪去資格,反而有可能激起年輕人票投本土派,如是者可能意外地增加席位,因此難以預料選情。程翔認為大家應聯合力量,力保泛民否決權。

程翔分析港獨派的緣起,中共的統戰策略過去一直把泛民主派當成敵人,回歸以來處處提防和追擊泛民,對其設防,例如人大八三一決議,剝奪泛民參選特首的可能性,違反回歸時給予民主選舉的承諾。香港的行政權被干預,中央一次一次違背諾言,所積壓的憤怒終於逼出了港獨派。港獨派的出現,取代了泛民成為中共的主要敵人,使泛民成為次要矛盾。於是中央政府調整對泛民的統戰戰略,對泛民釋出善意,把泛民拉攏為建制的一部分,來與本土派對立。張曉明曾道:「從基本法角度看,泛民同屬建制派人士,大多數泛民都是愛國的、泛民立法會議員是特區政權體制的組成部分……」。由此可見,這導致泛民漸趨建制化,以及出現本土派及港獨派。

除了梁振英的管治不受港人認可外,程翔指出中共違背一國兩制的承諾也是港獨的主因。當時香港人不願意回歸,中共作出給予民主選舉等的承諾,港人才願意接受回歸。回歸後首五年,中央放任香港行使其行政權,五年後卻開始大力推行訂立二十三條立法,引致五十萬人上街抗議。從此中央對香港的政策方向大大轉變。中央認為港人由於長期受殖民地影響,沒有國家觀念和不愛國,所以時任特首曾蔭權班子在港推行國民教育,然而教育是香港的內政,遂引起中央開始干預香港事務的憂慮。2007年,中共提出要在港建立第二支管治隊伍;後又釋法否定香港雙普選的可能,遂使港人漸漸失去耐性。

在港獨問題上,程翔自言雖然同情,但無法認同,並認為港獨犯了黨國不分的邏輯錯誤:因為不認同共產黨,連中國的身份也不要。他認同梁啟超將朝廷和國家分開的說法。雖然程翔不贊成港獨,但同情及理解其理念,他引用法國思想之父伏爾泰之名言:「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認為即使不同意,亦應捍衛港獨主張的人有發言的機會。

程翔認為在中共打擊港獨同時,有兩點要留意。第一,梁特首或會利用港獨鞏固權力及謀求連任,例如點名批評學苑事件、將年初一旺角事件定性為暴動,程翔認為把事件的嚴重程度升級是有意炒作。這是為了突顯梁的強硬手段,以取得中央信任。往往在專制社會中,越表現得強硬、果斷,不論其措施為何,在領導人眼中看是越有能力並備受重用。

第二,留心中共炒作港獨以鞏固政權。程翔舉出中央前陣子公佈一個由最高人民檢察局製作的視頻,輯錄了世界各地動亂的照片,並指這些動亂背後有美國操縱的影子,又把維權律師、地下教會視作美國在中國發動顏色革命的平台,並繼疆獨、藏獨、台獨,美國又策動港獨,暗示若不希望中國變成這樣分裂,便需跟從共產黨。程翔認為影片的目的是為了鞏固中共執政的合法性。透過大肆炒作港獨,從而鞏固其強硬及專制的執政。

【實習生羅欣維整理】

8月11日「民主、自由和人權的神學基礎」
講者:雷競業博士(中國神學研究院副教授)

民主講座

雷競業博士

是晚雷競業博士從民主、人權的基礎談起,再論到基督信仰如何促進民主健康發展。

雷博士提到,其實古代也有人權和民主的觀念,不過當然不能跟今天的意思相提並論。古代的人權是建基於某些傳統,譬如父親幫地主耕田,兒子是理所當然有權承繼租戶的地位。假若地主破壞這項約定俗成,將田地交與其他農民,可說是侵犯了那名兒子的權利,如果地主惡事多為,激起民憤,有機會被民眾或其他勢力取締。即使是皇帝,隨意破壞傳統,也有機會失去王位。相對於今天的人權,則著重個人選擇的權利,譬如我有權選擇自己的人生方向,或居住地方。這在古代是難以想像的,上一代種田,下一代便跟著種田;爸爸是鐵匠,兒子便學打鐵,當時社會可供選擇的不多。古代戰亂頻生,穩定是首要因素。在民不聊生的環境下,人民渴望有強勢的領袖為國家帶來穩定,即使要臣服於他。

直到十七世紀,宗教教育改革興起,由信仰作出發點,人們開始反思,嘗試從傳統和神權理論建立社會基礎,遂發展出不同的社會契約論,當中的表表者是洛克(John Locke)和盧梭(Rousseau)。社會契約論為政府的存在,提供神權以外的基礎:政府之所以有權管治人民,只因為人民授權,人民放棄使用暴力的權力,換來政府的保護和服務,如基建等。政府變成唯一合法使用暴力的管治機構。有別於君權神授,契約論使得政府沒有統治人民的絕對權力,政府和人民之間,只是契約的關係,當政府毀約,便會失去權力。隨著人權觀念的發展,人民更怕政府權力過大,認為要制約政府的權力。

同樣地,古代也有民主的觀念,譬如孟子便曾說過「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人民才是社會中最有價值的,而非君王。今天的民主,講求依據人民的意願。然而,如何知道人民的意願是甚麼呢?那便需要一些相輔的機制,如公共空間和公民社會,讓人民透過討論,表達意見。另外選出代表在議會議政。民主社會亦需公平法治來維繫,要求小政府,限制政府權力。民主社會也有危機,當在某一議題輸掉的一方不願接受結果時,社會便會分裂,難以良好運作。

那基督徒為何要支持人權和民主呢?雷博士認為,神造的世界是一個有客觀秩序的世界,在舊約時期,神與以色列民立的是恩典之約,關乎整個民族;去到新約,神的義濶度化和個人化,出現普世觀念。人人也是按上帝的形象所做,有同等價值,因此人要有公德,要求和訂立對社會整體有利的政策。人要負起建設社會的責任,追求客觀美善的標準。

民主是追求美善的一種途徑(means),而不是目的本身(end)。雷教授強調,民主社會的人民,需要有追求超越種族、家庭和國界的共善的情操,民主社會才能有效運作。基督徒需要具備既然未然(already but not yet)的世界觀,一方面知道這世界不完美,不會過分樂觀;另一方面,因為天國已臨到這世界,提供了動力追求美善,相信神在工作。教會作為一個小社群,應培育信徒具備積極參與社會的公民質素,包括積極參與、爭取公義的勇氣和具備信任的能力,使教會成為公民社會的搖籃,成為地上的見證。

8月18日「福音與社關──基督教的整全使命」
講者:關浩然牧師(基督教中國佈道會尖沙咀迦南堂主任)

民主講座

關浩然牧師

關牧師表示,教會的大使命一向是傳福音,很少講參與和建構社會,因為似乎難以在聖經找到支持社關的根據。他指出教會傳統理解福音,是罪人得救贖,相信耶穌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成為信徒得到永生的確據後,再將福音傳開,使萬民作主門徒。建基於傳統「人性論」的理解,關牧師提出了另一個視點理解福音,他認為福音亦可視之為神國來臨的消息。若從這角度理解福音,那麼信徒不單止要有正直的道德生活,也應該關注公義社會和道德,作主門徒,為彰顯神國服務。

回顧福音書,耶穌並不是單單說相信已足夠,相反,祂提到好的麥子會被收入倉庫,相反稗子會被燒掉;早作預備的童女,會跟著新郎新娘進入快樂的筵席,另一些沒預備好的童女要在門外哀哭切切,不能進內。可見,結局是視乎人如何回應神的呼召和生活,因此耶穌並非說人只要信便得救,祂要求人聽從祂的旨意,愛神、愛人,若人能遵守,便表示他是上帝的子民。

關牧師指出,自耶穌為眾人捨生後,已為進入神國開出一條新路。從前,只有猶太人是神國子民,外邦人想成為一份子,須守割禮和猶太律法,但自從基督降臨和用寶血救贖眾人後,所有相信和效忠、跟隨基督的人,他的罪得赦免,能進入神國。這就是保羅所講的因信稱義,不用再守猶太律法也可成為神國子民。

有別於強調個人得救恩的傳統福音模式,關牧師認為罪人得救僅是神國福音來臨的其中一部分,好比一幢房子內的一間工人房,平時工人在房裡歇息(得到救恩),但有賓客到來時,工人需要出去招待賓客。人相信並追隨基督後,獲得救恩,但神國的福音並不是停在這裡,人須要為主作工,讓世界歸服神國。

因此,關牧師認為我們應該反轉舊有著重於「人性論」的傳統,以全新的視角理解神國的福音。以神國為中心的使命須配合以神國為中心的教會生活,信徒須在世俗社會中,活出另一種價值觀,抗衡社會的大文化,在現今的世界展示出新創造的美善。關牧師指出耶穌並非走進權力的中心改變世界,相反,祂走入人群,甚至跟稅吏和妓女交往。因此,神國的政治也不求進入權力中心以圖影響世界,應甘於處於社會邊緣,以道德感召發揮影響力,而不是爭取權力操縱世界。

從這角度看,教會不是會所,不只是在星期天讓信眾在一星期忙碌生活後重新得力的避風港,教會應培育具備神國視野和質素的信徒走入世界,透過活出信仰的價值觀,影響世界,影響其他人一同建設受造世界。關牧師補充,雖然教會應鼓勵信徒關心社會政治,但教會本身並不是政黨。再者,信徒間可以對各類政治議題有不同的見解,但應要尊重別人、互相聆聽,以信仰的價值觀思考。

8月25日「自由民主社會需要講道德嗎? ──民主、自由和人權的限制與超越」
講者:洪子雲博士(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民主講座

洪子雲博士

來到第四課,洪博士從學術角度闡釋民主、自由和人權的概念。「民主」(democracy)的希臘文是「demos(people)kratos(power)」,也就是人民力量的意思。林肯總統主張民主政府是「為人民所擁有的,由人民所治理的,為人民而服務的」(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民有、民治、民享。當中,「by the people」是民主政制的重點,即如何由人民作政治決策。

民主要義是公民都可參與制訂政策,因此民主預設了一些人權和自由,如言論自由、通訊和結社自由等,再以人權形式立法保障。要注意的是,自由社會不等於民主社會,譬如回歸前港英政府管治下的香港,便是一個相當自由的社會,但卻不是一個民主社會。

十九世紀哲學家彌爾(John Stuart Mill)在《論自由》(On Liberty)一書中,指出民主關心人民的意願,亦即是多數人的意願;但由於多數人可能會濫用權力,形成「多數人的暴政」(the tyranny of majority),因此,保障個人的自由是重要的。他認為,僅當某人作出傷害他人的行為時,政府才應該規管,這是有名的「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

當代的人權由1948年訂立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奠基,隨後在1966年再訂立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當中公政公約比較著重要求他人不作干預的消極權利,如安全權和自由權等;而經社文公約則較傾向要求他人提供協助的積極權利,包括教育權、維持健康生活水準的權利等。

今日,自由、人權和民主已是普世價值,然而,亦各有其限制。例如傷害原則這概念也有爭議,應該如何界定「傷害」?在言論方面,侮辱性的說話可算作傷害嗎?色情資訊也是言論的一種,可算作傷害嗎?在行為方面,拆毀古蹟,可說是對支持保育的市民的傷害嗎?批評同性戀是傷害嗎?經濟方面,嚴重的貧富懸殊可算是對窮人的傷害嗎?簡言之,如何界定「傷害」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亦無可避免涉及實質的道德及價值判斷。

人權更加明顯,今日很多人聲稱他要爭取的東西是人權,別人有責任保障他。然而,不同權利往往有衝突,譬如發生「狗仔隊」偷拍事件,傳媒會祭起「公眾知情權」為偷怕的行為辯護,被偷拍的明星則堅持擁有私生活的私隱權。還有諸如:

  • 發展權 vs. 環境權
  • 妓權、性權 vs. 女性身體尊嚴
  • 反性傾向歧視 vs. 宗教及良心自由
  • 同性婚姻 vs. 維護婚姻及家庭
  • 婦女墮胎權 vs. 胎兒生命權

正如哈佛大學哲學教授桑德爾(Michael Sandel)所言,討論社會正義不能單講自由和權利,不能價值中立,不能避免道德善(moral good)和目的論(teleology)的討論,譬如討論同性婚姻不能單講人權,不能避免討論婚姻的目的和意義。

另外,民主也不是萬靈丹,它亦有很多限制。很多時,為了取勝,候選人可能以攻擊對手為競選手段,或承諾一些對選民有短期利益但不利社會整體長期發展的政綱,龐大的選舉經費亦可能引出黑金政治,種種醜聞及長期的政治爭議亦難免使一般市民對政治感到煩厭。而且,如果社會如泰國一樣分裂成兩邊陣營,互不相讓,引致國力消耗,社會分裂,亦可能導致軍人重新掌政。

因此,上述這些問題都反映民主社會須要公民具有一定的理性能力和道德品格,而這些質素往往需要在良好的社群當中培養。哲學家泰勒(Charles Taylor)比較美國大革命的成功和法國大革命之後的混亂結果,法國大革命失敗的原因是大眾對於如何執行自由、民主和平等缺乏共識,缺乏共同的社會想像。社會缺乏共同的善,以致人民缺乏共同身份而引起嚴重混亂,大家都因社會長期混亂而感到厭煩,這時會期望強勢領袖出現結束鬥爭,結果反為極權主義提供土壤。所以,強調社會需要於個人自由和社群秩序之間取得平衡的社群主義可能是促進民主社會長遠發展較理想的政治哲學。

9月1日「家庭價值與立法會選舉前瞻」
講者:劉志雄牧師(基督教城市使命教會堂主任)

來到本課程的最後一講,劉牧師首先引用一些學術研究結果,指出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重要,良好的婚姻對夫妻和孩子在各方面皆有極大好處,是健康社會基石。家庭價值及制度是社會共善,涉及社會當代及未來的福祉,而香港社會其中一個最大的挑戰就是婚姻制度的瓦解,這對建立民主社會極為不利。

然後,劉牧師指出西方民主有兩大傳統,第一是強調分權、強調對政府權力的制衡;第二是強調對社會共同的自我管治,不單選出代表人民的政府,也強調市民積極的參與,實現「主權在民」的精神。香港社會比較關注前者,民間一直爭取民主普選,期望制衡政權;而後者就是要建立健康的公民社會,實踐市民的政治參與。

如要建立可持續發展的公民社會,良好的公民質素至為關鍵。民主社會固然需要建立一個制衡權力的制度,讓人民參與政治;但長遠發展,還需要健康的公民社會持續維繫。劉牧師表示,在香港支持民主的人士,往往傾向重視個體自由、人權等觀念,但較少留意社群價值的重要,也忽略「中介架構」對建立公民社會的重要貢獻。

劉牧師續說,「中介架構」就是非官方和人們自發組成的組織和團體,包括家庭、鄰舍組織、宗教團體、志願組織等,是為個人與國家的中介架構。誠如學者所言,這些中介團體有利建立穩定的民主社會,並在個人與國家中設立緩衝區,有助防止全能政府的出現。家庭作為「中介架構」之一,便扮演建立民主社會的重要角色。

首先,家庭是培養良好公民質素的溫床,人們學習良好品格是從家庭開始。良好公民素質正是民主社會持續發展的關鍵。再者,家庭是社會基本單位,每個家庭有不同背景立場,各自承傳不同的價值取向,無形中造就社會多元發展,也制衡政權單一思想灌輸的可能。故此,從歷史可見,專制政權往往打擊家庭制度,如毛澤東時代所謂「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北韓政府亦以拘捕三代來對付異見分子,因為專制政權知道家庭制度是其專制權力的制衡。

面臨立法會選舉,劉牧師表示香港支持民主的人士,往往側重於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不少候選人關注點傾向如何保障個人的權益,但維護家庭制度及價值,對民主發展同樣重要。劉牧師期望未來更多從政人士能夠有全面的家庭友善政綱,在制衡政權及保障市民的權利同時,也要關注保護家庭制度及價值,方能建立持續發展的民主社會。

一連五星期的民主課程順利完成,出席人數由廿多人至五十多人不等。立法會選舉亦已曲終人散,期望新一屆立法會促進香港的民主進程,同時關心培育具備良好品格的公民,為民主社會打下穩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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