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考題提及「家庭是由一男一女組成」 違性平法罰三萬

國立臺大試題

引起爭議的大學考題(圖:自由時報)

今年3月初,台灣大學機械系甄選入學考題上,有一題提到「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這是社會與家庭的律」,要求考生以「工程師的社會責任」為題,闡述一件工程師應盡的社會責任,以及背後依據的律。經人檢舉,教育部性平會日前裁定違法,依《性平教育法》罰款3萬台幣。大學教授表示,教育部此舉根本「小題大作」,他認為既然現行民法中依然是規定一夫一妻,根本沒有違法問題,「此題根本與性別歧視無關。」他批評教育部干涉大學自治,違反《大學法》。

台灣一些團體十多年前已騎劫了性別平等教育,滲入多元性別論,巧妙地把「兩性平等」的概念改為「性別平等」,然後再逐步滲入多元性別論,直至這成為台灣性平教育的「道統」。因此,台灣的《性平教育法》,內容早已不是兩性平等,而是激進的多元性別論,連甄選入學考題上提到一夫一妻關係,也被裁定沒有尊重多元性別。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副司長顏寶月表示,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3條規定,學校招生不得有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的差別待遇。性平委員認為,國際趨勢婚姻不是只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也有多元成家例子的存在,必須從多元性別的角度,觀看家庭的組成議題。」

新聞:
https://kairos.news/47367
https://tw.news.yahoo.com/台灣首例!台大機械系考題違性平-遭罰3萬-091302137.html

延伸閱讀:
https://blog.scs.org.hk/2015/11/20/重建性別界線──多元性別論的批判反思/

【更新:2019-07-24】

「台大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北地院行政法庭認定裁罰有理,判台大敗訴。可上訴。……

北院雖認定,出題與閱卷應是大學自治的範圍,但講學自由、學術自由、大學自治並不能當做違反其他憲法權利、人權公約、性平法等的正當法律理由;學校尤應防止違反性別平等,不能因為命題行為涉及學術自由、大學自治,就不須接受關於性平法的監督、調查與處分。」

參考: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0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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