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官相信孩子需要父母 最終被撤職

英國家事法官查理.佩奇(圖:METRO)

英國家事法官查理.佩奇(圖:METRO)

同性婚姻影響兒童權利和言論自由:英國一名家事法庭法官相信兒童最適宜由父母撫養,竟因此被暫停職務;之後他接受電視訪問時重覆他的觀點,導致最終被撤職──當局提出的理由是歧視同性領養伴侶。

69歲的查理.佩奇(Richard Page)是英國肯特郡家事法庭法官,育有三名子女,在精神健康領域工作二十年,他當寄養父母已15年。2014年,佩奇在處理一宗收養案件時,閉門與其他同事商討,他認為比起交由同性伴侶撫養,孩子更適宜在傳統有父親和母親的家庭中成長。一星期後,他突然收到法官行為調查辦事處(Judicial Conduct Investigations Office, JCIO)的通知,因為他涉及嚴重行為過失(serious misconduct),他已被暫停處理家庭案件的職務;也因為他的「偏見」,他被命令參加平等課程,接受再教育。[1]

2015年3月,佩奇接受英國BBC新聞訪問,關於基督徒是否在公共領域被排擠,他重申孩子需要父母的觀點:「我認為,作為裁判官的責任,是作出我認為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因此,於我而言,如果領養父母是一男一女會比較好。」因為這次訪問,一年後佩奇被撤去家事法庭法官的職務。

法官行為調查辦事處發言人表示,佩奇的言論歧視同性領養伴侶:「大法官及首席大法官(Lord Chancellor and Lord Chief Justice)認為佩奇先生在全國電視頻道中的發言,已使一個合理的人(a reasonable person)斷定他對同性領養伴侶有偏見。他們認為這屬於嚴重過失(serious misconduct),令地方法院聲譽受損……因此他們辭退佩奇先生……2014年,在家事法庭聆訊中,發現佩奇先生受他的宗教信念影響,而不是根據證據,大法官及首席大法官已向他發出譴責通知。

對於他不是基於證據作決定的指控,佩奇不同意:「當你坐在家事法庭,你肩負重大責任,確保將會被交給新家庭的孩子的整體福祉。你要衡量放在面前的報告和參考資料,以及你聽到的證據。

「關於同性伴侶領養兒童,他們可以領養和寄養兒童的日子相對仍短,因此,關於這安排對兒童的教育、情感和發展健康的影響,現時未能作出適當分析。」

「作為裁判官,我必須依據在我面前的證據作判斷,顯而易見,我認為未有充足證據說服我,將孩子交給同性伴侶照顧,可以如同交給一個母親和一個父親──如同上帝和自然的目的──般對孩子整體有利。」

「令我感到驚訝的是,大法官似乎正迎合新的政治正統,它等於在我們社會裡最易受傷害的孩子身上做社會實驗……難以致信的是,當局試圖使像我這樣的人──在整個工作生涯中,全心全意地投入服務──噤聲。」

協助佩奇法官的律師,基督教法律中心首席執行官安德利亞.威廉斯(Andrea Williams)認為把佩奇撤職是「現代的瘋狂」(modern day madness):「……試圖使反對意見消音,如果不成功,便打壓和懲罰持有這些觀點的人。法庭開除像佩奇這樣的人是現代的瘋狂,他一生貢獻公共服務,擁有精神健康的專門知識。他的基督教信仰和對人深深的熱愛,驅使他作出貢獻。

佩奇誓言討回公道,挑戰「非常專制及不寬容的決定」:「因為表達了一個異議的觀點,懲罰我和逼使我噤聲,這做法非常令人不安。」他補充:「家事法院始終牢記兒童的最佳利益,非常重要。」因為政治正確,不單兒童的最佳利益被忽視,相信孩子需要父母的言論自由在一些專業界別(如法律界)也被壓制。

資料來源:

1.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3485915/Christian-magistrate-sacked-claiming-adopted-children-better-man-woman-parents-gay-couple.html
2. http://www.kentonline.co.uk/weald/news/magistrate-struck-off-after-gay-92412/

延伸閱讀:

《拆解同性撫養的迷思》:http://www.scs.org.hk/comment/2014/Vol1/comment1.pdf
同性婚姻影響言論自由:https://blog.scs.org.hk/2016/03/01/基督徒學生反對同性婚姻被大學攆走/

注釋:

[1]https://blog.scs.org.hk/2015/01/21/現代獵巫?相信孩子需要父母法官要接受再教育/

英國法官相信孩子需要父母 最終被撤職” 有 10 則迴響

  1. 引用通告: 律師觀點:尤美女版「同性婚姻草案」的問題在哪裡?

  2. 標題下的很差,法官需要有公正嚴謹的心,
    不能以自己宗教信仰與私心去影響工作上的判斷,他被革職的原因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3. 講得這麼含蓄,不就是不把小孩給同性戀家庭領養
    連上帝和自然的目的都講出來了,不是歧視是什麼

  4. 如何你的兒子要給人領養, 你會給實施數千年的一夫一妻家庭扶養還是給實驗中的同性家庭扶養?
    如果你要開刀, 你會給主治醫師開還是給實習醫師開? 你不給實習醫師開, 他告你歧視, 你接受嗎?
    這法官說的沒錯, 這無關歧視。

  5. 真的是活該,就說不行因性傾向,性別,做出判斷
    還要硬要來,就被炒了
    法律規定職場上雇用不能因性別有所差別
    硬要說這工作限男,就被罰了
    還要跳出來說:我本來就認為這工作要給男生做!$#!#$!#!@#

    • 要不要也順便討論下黑白人結婚領養小孩?
      請問有實驗數據顯示一黑一白家庭的小孩成長的是否正常嗎?
      他難道不會感到混亂自己到底是黑人還是白人嗎?
      竟然有一個是黑的一個是白的,自己到底是黑是白?自我認同在哪裡?
      同學看到他一黑一白的父母,看到膚色與小孩都不一樣,小孩會不會被嘲笑?

      我認為應該領養小孩必須要考慮夫妻膚色是否一致才行
      一白配一白,這才是自然,社會上大多數婚姻的狀態
      若有一黑一白夫妻與兩白夫妻,判決應要給兩白夫妻,病理由註明膚色因素使然
      絕對沒有歧視!這是在為小孩好!
      你說我歧視就是壓迫言論自由!

Angel圖文記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