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男子 恃跨性別新例 使用泳池女更衣室

事件簡介:
美國華盛頓州人權委員會,於2015年底推出新例保障跨性別人士:所有公共場所的性別區隔設施,如廁所、更衣室和收容所等,要開放供跨性別人士使用,及不能要求他們使用其他設施,如獨立廁所。近日,西雅圖一男子走進泳池女更衣室脫去上衣,並徵引新例,拒絕使用獨立更衣室。男子游泳完畢回到女更衣室,當時有女子泳隊成員在內,男子再度被要求離開,他最終離開。泳池職員沒就此事報警,後有目擊者聯絡電台節目主持,主持向西雅圖公園及娛樂管理局求證,事件才得以曝光,引起社會爭議。

據報,2月8日一名年青男子走進西雅圖依雲斯泳池(Evans pool)的女更衣室,在女泳客前脫去上衣。數名女泳客向泳池職員求助,職員到場要求男子離開,又向雙方提供家庭更衣室的選擇。男子拒絕,並表示根據華盛頓州的新例,他有權在那裡,並隨即出去泳池游泳。男子游泳完畢回到女更衣室,當時有女子泳隊成員在內,男子再度被要求離開,他最終離開了。

由於泳池職員沒有報警,事件原本未有引起關注。後來有目擊者聯絡電台節目主持蘭茨(Jason Rantz),蘭茨再向西雅圖公園及娛樂管理局求證,事件才得以曝光。傳訊經理塔卡邁(David Takami)承認事件,表示有一年青男子不當使用女更衣室,他沒有將事件定性為跨性別問題。他表示如果該男子自稱為女性,局方有指引容許跨性別人士使用與心理性別認同相符的更衣室,但該男子沒向職員宣稱自己是女性。耐人尋味的是,一名男子兩次使用女更衣室,為何泳池職員沒有即時報警求助?對於該男子一度不肯離開,亦顯得束手無策?

事件曝光後,惹來對華盛頓州新跨性別政策的非議,支持者否認該男子是跨性別人士,並質疑是反對者刻意製造的事件,挑起政治議題。

不過,政府當局的處理,似乎有點進退失據,如果該身份不明的男子是跨性別人士,局方視他為男子可能已觸犯法例;根據新例,泳池職員應該請求助的女泳客使用其他更衣室,更不能請該男子離開女更衣室。法例也禁止問一些關於性傾向、性別表達或性別認同、跨性別狀況或出生性別等不受歡迎的私人問題,也許因此,職員有點為難,一方面不敢問清楚該男子是否跨性別人士,另一方面又難以將一名進入女更衣室的男子視為女泳客,甚至不敢報警求助。

再者,假如該男子聲稱自己是女性,那麼他在女更衣所做的事皆為合法,其他感不安的女泳客只能自行避開。

跨性別議題在美國各州烽煙四起:全國各地很多校區,在是否開放異性洗手間給跨性別學生使用一事上拉鋸;侯斯頓市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反歧視法(HERO)被公投推翻;南達科塔州(South Dakota)議會通過新例,學生須依生理性別使用洗手間,保障學生的隱私權,只等州長簽署生效;即使在華盛頓州,也有團體發起公投要推翻人權委員會的新例。儘管支持者聲稱從沒有發生男性濫用法例進入女廁騷擾女性的事件,但蘭茨提出疑問:泳池職員沒有報警,如果不是有聽眾告訴他,今次事件根本不會曝光。再看泳池職員和管理當局的處理手法,也是盡量息事寧人,怕動輒得咎。

參考資料:

  1. http://mynorthwest.com/992/2913750/Man-caught-undressing-in-front-of-girls-at-Green-Lake-locker-room
  2. http://www.washingtontimes.com/news/2016/feb/18/man-undressing-womens-locker-room-fuels-drive-upen/?page=all#pagebreak
  3. https://www.facebook.com/hkscs/photos/101652643170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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