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否容許同性戀伴侶領養孩子?

陳錦添(皮膚科及性病科專科醫生)

130423_A23_應否容許同性戀伴侶領養孩子?四月一日是張國榮(哥哥)十週年死忌,傳媒用了不少篇幅悼念他。哥哥受盡抑鬱病折磨,在絕望中毀滅自己寶貴的生命。為什麼一個名成利就,被萬千人崇拜的歌星落得如此下場?男男同性戀的生活不應令他很自由,很快樂,很平安嗎?

有朋友找我討論一些同性撫養(男男,女女,男男男…)的醫學問題。原來醫學文獻多年來已發現有同性性行為的人比異性性行為的人較易有情緒抑鬰、 強迫症、焦慮症、濫藥和自殺傾向。他們的「婚姻」關係較易出現張力,較難維持和諧及穩定的家庭環境,而這種環境會危害小孩的成長和身心健康,同性家長的孩子也較易受性侵犯。基於上述科學觀察, 美國兒科醫生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Paediatrician, ACP)在2012年明確地反對在法律上容讓同性家長撫養小孩。(www.Best4Children.org

大家在媒體上未必有聽過這聲明,而有更大機會聽到美國兒科專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aediatrician, AAP)在年初表示支持同性領養,因為這種政治正確的訊息更受主流傳媒歡迎:它認為有醫學證據支持,同性撫養的孩童的智商和健康發展與正常家庭中成長的孩子一樣優勝。同運組織也經常引述這些專業團體的立場,然而這些立場真的是基於可靠的研究,抑或只是在追逐政治正確的潮流呢?

事實上在美國兒科專科學會的大會上有三成的兒科醫生反對此看法,他們認為這個決定的出發點絕對不是被領養小孩的福祉,只是屈從同運的積極游說和壓力,這當然會讓同運在政治上如虎添翼。一群異議的兒科醫生成立了另一個專業組織(ACP),他們指出AAP的結論所建基的「研究」,往往存有偏見,不足夠樣本數量,缺乏對照比較,沒有追蹤研究,也沒有考慮干擾影響。因此,AAP的結論是沒有足夠科學證據的。相反,ACP列舉不少研究,指出容讓同性家長領養小孩,其實是有違他們的最佳福祉的。下星期再談。

【原文刊於《AM730》,2013年4月23日,頁A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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